2017東莞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2017東莞養老金上調方案暫未出臺,暫時沿用2017年的政策,具體內容如下:
2017東莞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根據廣東省的調整方案,本次退休人員養老金年度調整采取定額調整、定比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總體調整水平為全省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的6.5%。
其中,定額調整就是每人每月加發35元,定比調整就是按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4.8%加發養老金。
此外,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超過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月加發1元。
對2017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發放一次性養老金1200元,不列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后仍未達到我市調整后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我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調整人員范圍
調整人員的范圍包括:2015年12月31日前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社會養老保險退休人員,以及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社會養老保險退休人員。
東莞市社保局表示,在廣東省的調整方案下發后,通過及時向市政府請示落實調整方案,并積極與財政、銀行等相關部門協調,迅速調整系統、核準數據,已于國慶前將全市31.8萬名社會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含補發額)發放到個人的銀行賬戶。
東莞市養老金計算方法
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作年度調整。
市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基礎養老金隨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鎮區單位的按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下同)增長作同步調整,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負增長時不作調整。
過渡性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隨本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鎮區單位的按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增長率1:0.6的幅度進行調整,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負增長時不作調整。
2001、2002、2003、2004年社會保險年度退休人員過渡性養老金調整比例分別為4%、7%、10%和7%。
以市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為例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20%(離休干部、建國前參加革命的老工人25%)
(2)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上年度過渡性養老金+上年度過渡性養老金×[(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前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前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調整幅度]
(3)個人帳戶養老金
個人帳戶養老金=上年度個人帳戶養老金+上年度個人帳戶養老金×[(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前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前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調整幅度]
(4)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例:周某,男,2003年度領取基本養老金為1044.80元/月,其中基礎養老金為296.8元/月,過渡性養老金為682元/月,個人帳戶養老金為66元/月。
周某2004年7月的基本養老金應作如下調整:
(1)基礎養老金
2003年度本市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880元。
基礎養老金=1880×20%=376.00元/月
(2)過渡性養老金
本市2002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為1412.02元,2003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為1570.60元。
過渡性養老金=682+682×[(1570.60-1412.02)÷1412.02×0.6]=682+682×7%=729.74元/月。
(3)個人帳戶養老金
個人帳戶養老金=66+66×[(1570.60-1412.04)÷1412.04×0.6]=66+66×7%=70.62元/月。
(4)基本養老金=376.00+729.74+70.62=1176.36元/月
經調整,周某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每月應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1176.36元。
增加差額=1176.36-1044.80=131.56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