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征繳發放工作全面啟動
三門峽市直機關事業養老保險費征繳發放工作實現了全面開啟。據了解,11月上旬至11月21日,三門峽市社會養老保險中心對市直112家機關事業單位、5336名機關事業單位參保職工征繳養老保險費736萬元,對市直93家機關事業單位、1879名退休人員社會化發放養老金783萬元,實現了工作全面開啟。
目前,經三門峽市政府批準,市人社局聯合市財政局召開了六個縣(市、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征繳發放工作推進會。會議傳達了河南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相關文件精神,主要強調人社、財政、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要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門要發揮好牽頭作用,加強對整體工作的推動指導;財政部門要調整好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入;經辦機構要把好參保入口關,確保數據質量。據悉,三門峽六個縣(市、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征繳發放工作有望在2017年春節前也全面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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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領取養老金,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夠,能辦退休嗎?能領養老金嗎?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有以下處理辦法:
一是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然后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其中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二是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三是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保機構按照程序,經本人書面確認后,終止其職工養老保險關系,并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3、養老金還會調整嗎?怎么調整?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和物價上漲情況,兼顧養老保險基金、各級財政等各方面承受能力,研究制定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報經國務院審定后,指導各地組織實施。
4、如何辦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轉移接續?
2009年底,國家制定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及一系列配套政策,明確了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接續的政策及經辦操作流程。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5、那我應該怎樣辦理轉移接續手續呢?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條件的,向參保人員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不過具體的辦理程序,還請您咨詢當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