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龍江哈爾濱市區居民養老保險上調
記者從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保障水平,自10月1日起,對哈市市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政策做出調整。
據了解,政策調整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在80元/月基礎上,增加10元,提高至90元/月。與此同時,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喪葬補助制度,對參保人員死亡的,從財政資金中向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給付喪葬補助,標準為3個月基礎養老金。上述政策調整增加的經費由市、區財政各承擔50%。各縣(市)可參照執行。
友情鏈接:關于哈爾濱養老金調整辦法及標準的介紹
事物變化是世間存在的必然規律,只有不斷變化更新才能跟上時代的步伐。為了進一步完善社會養老保險政策,讓更多的勞動者擁有養老保障,哈爾濱市調整了基本養老保險政策。那具體的調整內容是什么?有哪些惠民政策?這里小編整理了調整的相關內容供大家閱讀。
根據 《關于黑龍江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規定養老金調整辦法及標準做了以下調整:
(一)普遍調整
1、2013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已辦理正常退休手續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42元。
2、2013年12月31日前退職及“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2元。
3、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每月再增加25元;“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二)特殊調整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以下群體再給予傾斜調整: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1945年9月2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再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再增加2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不含建國前老工人),每月再增加15元。
3、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至79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4、在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地方的企業退休、退職及“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5、軍隊轉業干部按上述規定調整后其基本養老金低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