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時還沒有公布,可以先參考2015年的。
福建省政府日前下發通知,決定從2015年1月1日起,為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省級統籌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不含廈門市)調整養老金。按照新規,福建省月人均基本養老金將增加206元。
本次調整月增加標準由定額均等增加部分、與福建省物價指數上漲掛鉤部分、與個人養老金掛鉤部分和與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掛鉤部分組成。在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的退休、退職人員(含在度新納入統籌并于當年已滿7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本次基本養老金普遍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發40元。對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軍轉干部,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低于2023元的,補齊至2023元后,再參加2015年基本養老金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