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歷來重視養老金的調整,根據職工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逐年提高相關人員的養老金水平,使廣大退休人員共享社會發展成果。
目前,根據國家關于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的總體安排,全國養老金的調整辦法將作統一部署。本市將根據國家統一要求,抓緊做好養老金的調整工作。
退休人員養老金仍將增長
上海市政協委員、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周海洋表示,目前我國實行的就業率的統計辦法是將已經失業的人員進行登記,根據城市勞動力人口計算出失業率;創業者應該作為就業人口。
“現在青年就業的問題是城市就業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我們的實踐工作中,經過系統的分析,我們感到青年未就業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就業技能的問題,有就業需求信息不暢通的問題,有薪酬福利的問題,也有青年人就業觀念的問題。”周海洋說,這幾年上海一直在推失業青年的起航計劃,希望通過宣傳教育、就業培訓、崗位見習等一系列的措施,盡可能幫助有就業需求的青年就業,我們也希望全社會都來關注青年就業問題,共同營造“勞動光榮、行行出狀元”的社會氛圍。
回顧2015年上海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各委、辦、局、控股(集團)公司,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切實保障本市城鎮企業退休(職)人員的基本生活,經研究,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本市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2013年底以前已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并按企業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按照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補足到30元。
(三)以本人2013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為基數,增加3%(增加額尾數不足一角的,見分進角)。
(四)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滿60周歲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滿65周歲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3年當年內女年滿60周歲(1953年出生),男年滿65周歲(1948年出生),以及年滿70周歲(1943年出生)、75周歲(1938年出生)、80周歲(1933年出生)的人員,可按照2012年年滿60周歲(男年滿65周歲)、70周歲、75周歲、80周歲人員已享受的標準(本通知實施前的標準)先進檔,再增加。
二、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滿60周歲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滿65周歲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按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后,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增加后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不超過1500元。
三、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原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兩航起義人員、持有中國海員工會核準頒發起義船員證書的招商局駕船起義人員,按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四、按本通知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所需費用由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