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再次提高基礎養老金待遇 實施六年翻了一番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金又漲了,我們過去沒繳一分錢,現在政府卻給我們發養老金,而且幾乎每年都在漲,現在每月可以領到110元,減輕了兒女負擔,現在的政策真好!”12月13日,上杭縣60周歲以上的城鄉居民在相互談論著這好消息。
該縣不久前發出公告,從12月1日起,城鄉居民的基礎養老金再提高10元,由原來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10元,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試點開始的55元相比,翻了一番。
作為全國首批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試點縣,自2009年啟動實施以來,該縣堅持以“完善工作制度、提高經辦效率”為舉措,按照“先易后難,循序漸進,穩步推進”的總體工作思路,圍繞“保基本、全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原則,狠抓全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政策,實現城鄉一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