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退休養老金上調,湖南退休漲工資最新消息
你的爸媽是企業退休人員嗎?趕快告訴他們這個好消息:湖南又給企退人員漲養老金啦,200多萬人受益。
4月9日,湖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從2015年1月1日起,為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省人社廳黨組成員、省社保局局長陳范勛表示,各級人社部門將全力以赴,力爭上調的養老金在4月底之前能全部到位。
70周歲以上多漲50元或70元
基本養老金具體怎么漲呢?首先有個普調標準,和繳費年限有關。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10元;再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原工殘退休人員按上述辦法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不足187元的,按187元調整增加。
如果你的爸媽年滿70周歲以上,月基本養老金漲得更多。
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至8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對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70元。
邊遠地區14個縣市多漲10元
桑植縣、江華瑤族自治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被認定為艱苦邊遠地區,如果你的爸媽在這些縣市退休并領取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基本養老金可再增加10元哦。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繼續按照國家文件執行。也就是認真落實湖南文件規定的解困標準。
12月31日前已按文件規定參保的國有農墾企業和農林企事業場所退休人員待遇調整辦法和標準同上。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并由統籌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統籌基金所需增加的資金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負責籌措,國家和省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兩部門要求,各級政府要切實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地方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支持力度,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決不允許發生新的拖欠。
年滿70歲繳費20年,每月可比去年多領210元
省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企業退休人員在辦理退休手續時,對本人工齡等基本信息都很清楚,因此每位退休人員均可根據方案算出自己新增的養老金是多少錢一個月。
假如退休人員有20年繳費年限,其新增養老金為110+20×2.5=160元。如果他在12月31日前已年滿70周歲但不到80周歲,每月可再多領50元,也就是說每月比多領2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