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市退休工資養老金調整如何計算,朔州市退休工資養老金調整
人民網朔州5月14日電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下發后,朔州市各級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全面總結過去養老金調整經驗基礎上,不等不拖,早安排,早部署。
此次養老金調整共涉及全市43400名退休人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支出4071萬元,人均養老金月增加234元。為了確保這次調待工作的順利進行,各經辦機構認真核實退休人員基本情況,積極升級軟件,及早安排調撥資金,使每一位企業退休人員都按時領到了調整后的養老金。(麻潞)
按照山西省人社廳《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4]21號)文件精神,我市從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
此次調整范圍是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待遇方面按照“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建立繳費年限津貼,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4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部分按滿1年計算。
按照規定,此次養老金調整辦法按照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原則,對下列人群進行傾斜調整,適當增加養老金:一是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離休條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建國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二是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在上述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三是軍隊轉業干部退休人員按上述標準調整基本養老金后,月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助)低于2389元的補齊到2389元。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我局將聯合財政部門加快此項工作的落實,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