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煙臺市人社局獲悉,煙臺從1月1日起,將全市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調整從每月75元上調到每月85元。原已超過85元標準的市區,每月標準也增加了10 元。其中,萊山區、開發區和高新區在原標準上增加了20元,我市最高領取標準達到每月150元,全省最高。這意味著,我市養老金領取水平進一步提高,預計年內發放養老金將超過15億元。
目前,我市1到4月份需要補發的420萬基礎養老金已于5月底前全部發放到位。
煙臺地區目前仍按原繳費檔次執行
目前,我市的養老保險已實現無縫覆蓋,城鄉養老險每年最高為11000元,最低為500元,分11個繳費檔次。
市人社局有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007年,我市開始探索建立新農保制度,到了2011年7月份正式實行城鄉一體化管理,只要是我市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居民,就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去年,我市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參照山東省標準。該標準自1月施行,新增11000元標準。
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繳費檔次,采取按年繳納的方式,每年到指定金融機構繳納,多繳多得。對重殘、重疾等失去勞動能力的繳費困難群體,可以不受最低繳費標準的限制,但最低不得低于100元。
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可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申請,填寫《參保登記表》,選擇繳費檔次后,持“繳費通知單”到指定地點或銀行繳費。以后每年度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或銀行繼續繳費。
累計繳費年限不能少于15年
參加居民養老保險,除參保人自己繳費外,政府還會給予繳費補貼。主要有以下兩部分,一是政府對符合領取待遇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目前山東省基礎養老金為每人每月最低85元;二是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我市目前的補貼標準是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參保人繳費后即補入個人賬戶。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按照政策規定,45周歲(不含)以上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實際年齡到60周歲的剩余年數,允許補繳,但補繳后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45周歲(含)以下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15年。
未享受其它保險待遇方可領養老金
按規定,年滿60周歲、按規定參保、未享受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居民,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在之前的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不繳費,直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值得注意的是,與職工養老保險不同的是,居民養老保險男女“退休年齡”相同。
達到領取條件后,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139是根據目前我國60周歲以上老年人平均預期壽命按保險精算理論計算出來的計發系數),為個人賬戶養老金。此外,政府會全額支付給每個按規定繳費的參保人每月85元(最低),這部分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政府給的基礎養老金加在一起,就是參保人每月能領取的養老金待遇。國家規定,居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不得同時享受。
《意見》規定居民養老金待遇領取人死亡后30天之內辦理社會養老保險注銷登記的,政府還會一次性發給喪葬補助費。目前,我市已對符合條件的居民養老金待遇領取人員,將按照8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喪葬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