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遞延型養老險產品就要來了 暫時可能沒有投連險
某壽險公司總裁稱,個人稅延型養老保險如果能在稅收遞延的優惠基礎上實現資金增值、跑贏通脹,將更具吸引力
種種跡象表明,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越來越近。
近日,投資咨詢機構美世近日發布信息稱,個稅遞延養老保險產品定位于契約性產品的可能性較大, 且應暫不會開放投連險產品。
相關調研顯示,對于個稅遞延保險實施稅優的政策,參與調研的企業中近七成將會考慮引入該產品,同時,將近六成的參加調研員工愿意購買個稅遞延型年金產品。
多方發聲
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到,要推出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這意味著,這個只聞樓梯響的業務,終于要“下樓”了。
3月6日,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回答媒體提問時表示,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將采取類似EET(繳費及收益階段免稅,領取階段再根據當期稅率表繳稅)的政策,推進方式為,先在個別地區試點,再在試點的基礎上,財政部和保監會一起研究提出全國方案。
3月8日,在兩會保險業代表委員座談會上,保監會主席項俊波稱,對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今年年內落地充滿信心。
而早在去年8月13日,國務院發布的保險業新“國十條”(《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就提到,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
多方的聲音匯成一句話,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今年將試點。
契約型可能性大
投資咨詢機構美世近日發布信息,對可能將進行試點的個稅遞延養老保險產品形態做了簡單猜想。
所謂養老保險,從狹義角度上講是一種契約型產品,由保險公司提供。一般養老保險分為傳統險、分紅險、萬能險與投連險。“考慮到養老保險長期儲蓄的目標,應暫不會開放投連險產品!泵朗李A測。
從廣義角度上講,信托型養老產品(如企業年金)也可以算是養老保險(保障)的一種。
契約型產品和信托型產品相對,契約型是投保人和保險公司簽訂相關保險合同,風險收益雙方共同承擔,而信托型則完全由投保人自己承擔,與企業年金類似。
而結合實施的企業年金個稅遞延繳納的稅收政策(員工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準內,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政府應會避免出臺重復的稅優政策,且考慮到該產品定位于養老體系的第三支柱,所以未來個稅遞延養老產品定位于契約型產品的可能性較大。
延稅繳納方式仍有兩種可能性。一種為一次性扣除方式,即投保人延遲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