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養老保險繳費最高可達2000元
2月26日,國務院公布了“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十二五”末,在全國基本實現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合并實施,并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也調整為12個檔次,最低100元,最高2000元。要求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并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當日,沈陽晚報記者從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遼寧省將根據國家規定對繳費檔次進行適時調整。
繳費檔次增1500元和2000元兩個檔
在“意見”中明確,在個人繳費上,今后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準。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目前,沈陽市的新農保個人繳費標準共有5個檔次,分別是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城鎮居民繳費標準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上述檔次也是由本人自愿選擇,個人繳費按年繳納,每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繳納。
參保者跨地區轉移可申請繼續參保
按照“意見”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據了解,目前沈陽市的參保人員戶籍從本地遷往外埠的,如果該地已開展居民養老保險的,也可將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到該地,達到享受待遇條件后,在該地領取養老金。也可根據本人意愿退保,其他人賬戶資金余額(不含政府補貼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