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將啟動,4種大病可再報銷50%。具體內容是什么呢?思而學教育小編收集了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昨天(28日)宣布,將于明天(30日)起實施城鎮居民大病保險,今后,患有四種大病的城鎮居民參保人員,其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內的個人自負費用,由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再報銷50%。
在上海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正式實施后,患有重癥尿毒癥透析治療、腎移植抗排異治療、惡性腫瘤治療、部分精神病病種等四類大病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無需另行繳費的前提下,所發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險支付范圍的自負費用,可享受由城鎮居民大病保險資金再報銷50%的待遇。居民可以采取向中國人壽上海分公司等四家商業保險機構購買服務的方式實施報銷。并且,對于7月1日至1月30日期間發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險支付范圍的自負費用可申請補結算。
上海市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的實施,對于減輕患重大疾病參保人員的經濟負擔無疑有著重要作用,市民對這一政策普遍持樂觀態度。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大病醫療保險政策的報銷范圍僅限于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內的個人自負部分,而不涉及個人自費部分,而對于惡性腫瘤等重大疾病的治療,個人自費部分往往占了治療費用的很大比例。因此,想要真正解決因病致貧的難題,政府還需要在社會保障方面繼續加大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