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養老金到底怎么用
醞釀已久的《廣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近日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其中“業主擬可自管維修金”成一大亮點,這意味著廣州多年來使用率只有1%的約130億房屋“養老金”將“喚醒”。
記者在深圳、佛山、東莞、珠海聯動采訪發現,各市房屋“養老金”普遍存在“沉睡”、使用率低和增值收益有限等問題。如佛山目前的維修資金約有71.31億元,但過去10年的使用率僅為0.4%;東莞一業主所繳4000多元,存3年收益僅284元;珠海是珠三角目前唯一不強制征收維修金的地區,但它的維修基金賬戶已設立16年,賬戶具體數額不得而知,至今也分文未用過。(陳強)
佛山
早有規定“先動用后申請”
從佛山市住建局了解到,佛山目前的維修資金約有71.31億元,但過去10年的使用率僅為0.4%。
事實上,要“三分之二”業主同意成了維修資金使用過程中的一大“障礙”。部分業主參與小區事物的積極性不高,遲遲不表態;還有部分業主對申請支取的資金數額存在疑慮,故反對支出。禪城區體育社區業主石小堅告訴記者,他們曾力爭加裝電梯,但有三樓業主不愿安裝。也就是說,即使批準動用資金亦是枉然。有紅翔小區業主曾提出加裝電梯,希望可以動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最后沒有爭取到超過三分之二業主的支持,最后也只能“泡湯”了。
假如小區突然燒了變壓器,還要先通過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再申請嗎?實際上,佛山早省去不少流程,可先動用后申請。根據《佛山市物業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當出現需緊急維修而業主意見又無法在短時間內取得一致時,可以先行組織維修或者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