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參保人如何辦理城鄉養老保險銜接手續
新疆阿克蘇市依干其鄉謝女士:我在農村參加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最近打算到城里務工。最近自治區正在進行戶籍制度改革,我想咨詢自己的養老保險如何在城鄉之間進行相互轉換?銜接手續有哪些?
10月30日,記者就謝女士所反映的問題采訪了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戶籍制度改革后,農村務工人員可以作為自由職業者參加靈活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也可以自愿參加企業養老保險。今年2月,國家人社部、財政部下發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從今年7月1日實施。今后不管是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還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參保職工不用擔心是否可以相互轉換。
《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時,按下列程序辦理:首先由參保人員本人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書面申請。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并審核參保人員書面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在15個工作日內,向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聯系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申請人做出說明。
其次,參保人員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聯系函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度銜接的參保繳費信息傳遞和基金劃轉手續。
最后,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員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的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情況及時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