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補貼費由地方財政出
民政部網站23日發布消息稱,財政部已會同民政部、全國老齡辦聯合下發《關于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大公共財政支持力度,切實解決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后顧之憂,推動實現基本養老服務均等化。
目前,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嚴峻,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數已超過2億,其中失能老年人口數達到3700多萬。雖然近幾年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城鄉低保等社會保障制度解決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問題,但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養老服務問題還缺乏制度性保障。
為此,通知要求,省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民政部門、老齡工作部門,及時制定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的資金管理辦法和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具體補助項目、補助范圍、補助標準、資金籌集渠道等內容。已出臺了相關補貼政策的地區,要進一步完善補助政策,強化資金管理,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通知要求,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補貼經費由地方財政負擔。各地財政部門應準確測算養老服務補貼所需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通知指出,要通過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有效緩解部分老年人的實際困難,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示范效應,力爭到“十二五”末在全國范圍內基本建成覆蓋廣泛、內涵豐富、銜接緊密的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