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個人繳費增加了兩個檔次
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繼續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提高我市居民養老保障水平,市政府辦公廳近期下發了《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的通知》(大政辦發[2015]80號),決定將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由原來每年100元至1000元調整至100元至2000元;繳費檔次由10個檔次調整至12個檔次,增設1500元、2000元兩個檔次。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增加兩個繳費檔次后,財政補貼標準相應提高。其中,個人年繳1500元,財政每年補貼170元,個人年繳2000元,財政每年補貼220元。
據悉,我市45周歲的城鄉居民如果選擇2000元的檔次連續繳費15年,按照3%的計息利率測算,60周歲時每月可領取養老金477元,比選擇1000元的檔次高出近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