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10月1號起實施
10月1日,惠及全市25.5萬城鄉居民的《珠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正式實施。從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目前,領取城鄉居民養老待遇共計4.55萬人,節前該局加班加點共發放養老金待遇1729.5萬元。
據了解,10月1日起,《珠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落地”實施,《辦法》整合了現行的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在全國率先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辦法》與時俱進有五大亮點,繼續提高養老待遇水平、強化繳費激勵機制、新增喪葬補助費、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建立風險準備金制度。
同時,《辦法》對兩大內容進行了調整,調整了原新農保女性參保人領取養老金年齡,由原來的55周歲,設定了5年過渡期,引導女性自由選擇60歲領取養老金。其次取消原新農保政策對村集體組織補助的強制性規定,改為鼓勵有條件的集體組織給予參保人繳費補助,但不能超過繳費的最高檔120元。
據了解,《辦法》實施后,我市財政將在基礎上增加投入4000萬元,每年財政投入將達2.1億元。截至日前,全市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共25.5萬參保人,已在領取養老待遇的共計4.55萬人。其中,2.15萬正在領取原新農保老年津貼人員改領基礎養老金,待遇標準從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330元;2.4萬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為456元。市社保中心節前加班加點,已做好待遇支付計劃,共發放待遇1729.5萬元于國慶節到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