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
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將新農保與城居保合并實施,統一繳費檔次、財政補助標準和養老金待遇水平,在全區范圍內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按照《辦法》,個人繳費標準共12個檔次,最低100元、最高2000元,比新農保增加7個檔次,比城居保增加2個檔次。政府分別按每人每年30元到80元的標準給予繳費補貼,參保人員多繳多得。
廣西擴大了代繳困難群體養老保險費的范圍。政府為城鄉重度殘疾人、貧困殘疾人、城鎮三無人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代繳每年100元養老保險費;不屬于這4類群體的城鄉低保對象,由政府代繳每年50元養老保險費。繳費困難群體可在政府代繳的基礎上增加個人繳費,并按政府代繳金額與個人繳費合計金額對應的繳費檔次,享受政府繳費補貼。
目前,廣西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75元。自治區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根據情況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長期繳費的參保人員,如繳費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加發基礎養老金,以鼓勵長繳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