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將在全國率先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10月1日起珠海將實施《珠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下稱《辦法》),惠及全市25.5萬城鄉居民。
在整合現行的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辦法》強化了繳費激勵機制,繼續提高養老待遇水平。按照規定,正在領取原新農保老年津貼的人員改領基礎養老金,待遇標準從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330元,增幅達65%,待遇標準居全省第一、全國前列。《辦法》實施后,全市財政將在去年基礎上增加投入4000萬元,每年財政投入將達2.1億元。
在個人繳費方面,參保人每人每月可自行選擇60元、100元、120元三個檔次中的其中一檔繳費,并由政府給參保人定期撥付個人繳費額65%的繳費補貼。對列入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重度殘疾、精神殘疾、智力殘疾、城鎮“三無”人員、農村“五保戶”的參保人,政府將按照最低繳費標準即60元給予補貼。
按照規定,原新農保和原城居保參保人的個人賬戶資金并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繳費年限合并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尚未達到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人員,可按新辦法繼續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