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繳納的養老保險數額每年都不一樣?”、“靈活就業人員繳納保險滿15年后中斷,是否影響養老金的領取?”近日,民意網上不少網民對于繳納社會保險存在疑問,8月15日,記者就此采訪大連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相關負責人。
“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并非是一成不變的。”該負責人告訴記者,對于靈活就業人員,可在大連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100%的范圍內自行確定繳費基數(5個檔次),繳費比例為20%,而醫療保險則按照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確定,繳費比例為6%。在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公布后,靈活就業人員可于每年6月25日-7月5日,到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調整新社保年度繳費檔次,同一社保年度內繳費檔次不允許變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符合條件后,基本養老金是與繳費基數及年限直接相關,繳費基數越大、繳費年限越長,退休后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據悉,未就業期間養老保險繳費可以中斷,但相關工作人員仍舊建議市民在經濟條件允許情況下不要斷繳,并適當調整符合自身的繳費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