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縣文城鄉的秦先生反映,他今年59歲,去年參加了農村養老保險。他想問一下農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是否必須補繳剩余的費用。
聽別人說年齡超過45歲的農村居民,由于累計繳費年限低于15年,還需要補繳不足年限的養老保險費。為此,他到該鄉養老保險所咨詢,對方稱補繳政策沒有執行。
“我想知道這些費用必須補繳嗎?不補繳我是否能領到養老保險金?”秦先生問。記者就此咨詢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區管理科的工作人員。據了解,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實施時,年齡超過45周歲、不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應按年繳費,不能間斷。不足年限的,允許補繳,但是補繳年限不享受政府補助的30元錢。
“是否補繳不足年限的養老保險費用,可根據個人意愿定。秦先生可以選擇按年繳費,也可以選擇補繳不足年限的費用。”該工作人員說,根據規定,如果秦先生選擇補繳剩余的13年養老保險費,他只能享受2年的政府補貼政策,補繳的11年不能享受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