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的政府補貼都是針對特殊人群,而此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的補貼范圍大幅擴大,將普通參保人員都納入其中。對參保繳費人員,統一按每人每年30元給予補貼。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其中,對年滿16歲、不滿60歲的參保人員,在個人繳費基礎上,每人每年補貼30元,該補貼直接存入個人賬戶,不能用于抵扣繳費;對年滿60歲以上,且自愿選擇一次性躉繳的人員,按一次性繳費年限,每人每年也給予30元補貼,但可抵扣繳費。”
該負責人說,補貼涉及400多萬符合條件的普通參保人員,目的在于提高個人養老保險待遇。而特殊人群的待遇可重復享受。
舉例:一位一、二級重度殘疾參保人員,其繳納最低標準100元的保險費,政府要給予40元特殊補助,即個人實際每年只繳60元,加上重復享受每人每年30元的普遍繳費補貼,其個人賬戶每年儲存總額則為60元+40元+30元=1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