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權威部門解答城鄉養老保險疑問
上個月,山西省出臺新政,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兩項制度合并實施,在全省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本報也及時進行了報道。
昨日,省人社廳對城鄉養老保險有關問題作了解釋說明,其中包括,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不能沖抵個人繳費。
個人賬戶終身不變
【問】更換參保地點后,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是否會改變?
答: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經建立,終身不變,無論在哪繳費,也無論是否間斷性繳費,個人賬戶都累計記錄參保人權益。此外,除個人繳費外,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和其他資助也都會計入個人賬戶,體現政府對參保繳費的支持。
政府補貼不能沖抵個人繳費
【問】政府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能否沖抵個人繳費?
答:按規定,市、縣(市、區)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最低補貼標準為:繳100元補30元、繳200元補35元、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50元、繳500元至600元補60元、繳700元至900元補70元、繳1000元至2000元補80元。也就是說,有能力的居民多繳費,持續繳費,政府就多補貼,可以增加個人賬戶積累,更好地保障其老年生活。有條件的市、縣(市、區)還可以適當提高補貼標準,鼓勵和引導城鄉居民普遍參保和正常繳費。但是,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不能沖抵個人繳費,個人不繳費的不予補貼,事后追補繳費的也不予補貼。這主要是為了引導城鄉居民按年正常繳費。
養老基金將保值增值
【問】我省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監督和運營上有啥新措施?
答: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是廣大城鄉居民的“養命錢”,必須確保安全完整。我省將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統一完善的基礎上,逐步推進基金省級管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將按照國家統一規定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增進參保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