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青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并軌最新消息,7月1日起城鄉養老保險實現互轉 青島正式啟動并軌工作
人社部和財政部日前印發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來解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這兩大制度的銜接問題。青島市已經正式啟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并軌 。
假如有一位王先生,在城里打工,今年60周歲。進城前,王先生在老家繳納了5年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進城打工后企業又給他入了9年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暫行辦法》實施后,王先生可以有兩種方式來領取養老金。
第一種是選擇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這種方式,王先生需要繼續繳納6年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在老家繳納的居民養老保險費可以全部轉移到他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第二種是選擇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王先生9年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可以全部轉移到居民養老保險賬戶上,在老家和進城后的兩次繳費年限,可以加到一塊為14年。也就是說,他只要再補繳1年的城鄉養老保險費就能領取養老金。
兩種制度都規定最低繳費年限為滿十五年,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水平相對較高。因此,規定只要滿足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無論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多長時間,都可以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合并計算待遇,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由后者發揮“兜底”功能,避免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而造成參保人員的權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