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以房養老”試點最新消息:30天內可反悔,子女償還本息可中途退保名詞解釋以房養老所謂“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年金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即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其房屋抵押給保險公司。
名詞解釋
以房養老
所謂“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年金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即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其房屋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居住權,并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屋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于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而這項業務的簡稱,就是通常說的“以房養老”。
千呼萬喚后,備受關注也頗多爭議的以房養老保險試點方案終于靴子落地!
6月30日,中國保監會正式下發了《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決定自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四地率先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編者注:即以房養老)試點,其試點期為兩年。
對于該《意見》的發布,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強調,以房養老保險屬于商業保險范疇,以自愿參加為基礎,開展試點,在不影響老年人既有養老福利的前提下,增加了一種新的養老方式。
60歲以上的老人
擁有房屋完全獨立產權
去年9月,國務院就發布了《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提出鼓勵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昨日,中國保監會正式下發《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表示,以房養老保險產品的投保人群應為60歲以上擁有房屋完全獨立產權的老年人。在保險公司試點資格方面,保監會表示需滿足7個條件,如已開業滿5年,注冊資本不少于20億元,申請試點時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等。
根據保險公司對于投保人所抵押房產增值的處理方式不同,試點產品分為參與型(對投保人所抵押房屋價值增長部分依照合同約定分配)和非參與型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產品(抵押房屋價值增長全部歸屬于投保人)。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透露,如果最后老年人去世后,其子女不愿意將房產給保險公司處置,只需要向保險公司償還所領取年金的本息就可,中途退保也是一樣的。該負責人坦言,這種業務對保險公司主要風險主要包括:長壽風險、房價波動和利率風險等,特別是長壽風險和房價下跌的風險將由保險公司來承擔。
據記者了解,保險公司對開展以房養老這項業務持謹慎態度,目前尚無保險公司向保監會上報正式的產品,具體的保險產品仍在設計中。
猶豫期延至30天
500萬元上限被刪除
據了解,保監會今年3月份就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下發過《征求意見稿》,而此次正式出臺的《意見》,其最為主要的兩大變化是:一是將猶豫期由原來的15天擴大至30天;二是征求意見稿中“單個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合同的初次抵押貸款金額不得超過500萬元”的要求被刪除。
為了充分保護客戶的“反悔權”,《意見》特別提出該產品的“猶豫期不得短于30個自然日”,這比一般保險產品10天的猶豫期大幅增加,也大大高于今年3月《征求意見》中15天的猶豫期限定。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將猶豫期由原來的15天擴大到30天是出于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考慮。而在銷售過程中,《意見》要求,保險公司應當在猶豫期內再次向投保人介紹“以房養老”產品,確認投保人的真實購買意愿。
至于為何刪除“初次抵押貸款金額不超500萬元”的限制,上述保監會負責人表示,該《意見》規定:單個保險公司開展試點業務,接受抵押房屋的評估價值合計不得超過:4%×上一年末總資產不超過200億元的部分+0.2%×上一年末總資產超過200億元的部分,這實際上已經規定了保險公司參與以房養老的限額,在征求意見時保險公司方面認為這已讓其風險可控。
若以上市公司中國人壽為例,中國人壽的總資產為19729億元,其試點以房養老接受抵押房屋的評估價值合計不得超過:4%×200億元+0.2%×19529億元=47.058億元。若以平均每套房產估價100萬元計算,大概僅有4700個家庭能享受此種養老服務。而中國人壽是國內最大的人壽保險公司,可見即使這項產品開展起來,參與人數也是有限的。
業內人士預計
“一個比較小眾的業務”
緩解獨生子女一代壓力、將不動產變身可支配財產,增加老人積蓄……“以房養老”看上去很美,聽上去誘人,但推行起來卻任重道遠。
今年3月份,在參與人數眾多的新浪微博話題討論組里,有超過4000名網友參與了“以房養老”的接受度調查,其中有超過67.9%的網民對“以房養老”的態度為“無法接受”。他們認為,一方面是“以房養老”不太適用于當前的現狀,如無法評估未來的房價;另一方面,在中國人傳統觀念里,將自己居住多年的房產抵押出去,無法留給子女,這樣的現實難以接受。
僅有不到3成網友表示“可以接受”。在愿意接受“以房養老”的網友中,絕大多數的觀點是西方發達國家已經實施多年且效果明顯,還有一部分贊同者表示,“以房養老”可以讓獨生子女從給雙方父母養老的經濟和精神壓力中解放出來。
對于中國的“以房養老”業務,英國邦瑞房地產發展公司北京代表處首席代表白兮曾與記者交流時坦言,“以房養老”在國外是非常小眾的一項業務,他預計這在中國也是比較小眾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