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版以房養老有點冷:房價風險難控令險企觀望
在經過3個月內部征求意見后,保險版的“以房養老”終于正式落地。
6月23日,保監會發布《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稱《意見》),宣布從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地正式開展為期兩年的試點,投保人群為60周歲以上擁有房屋完全獨立產權的老年人。
記者了解到,盡管有幸福人壽、平安人壽等部分險企正在積極推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產品的開發,但在沒有明確盈利模式的情況下,保險行業整體而言均處于謹慎觀望中,參與熱情并不高,而這令未來試點面臨不少現實的考驗。
不過,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在國外也是小眾業務,而從該業務在我國的發展前景來看,它只是通過市場化手段運作的一種補充養老方式,是為已擁有房產的老年人提供一種增加養老資金來源的選擇,不會影響老年人傳統的養老方式。
試點將是小眾市場
去年9月,《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并由保監會作為此項工作的牽頭部門。但此后,不僅業內對其可行性爭論不已,公眾更是以較為激烈的態度來談論這一話題。
“一開始的時候公眾對它有一些誤解,以為要把它變成養老保障政策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其實在我看來這就只是一個老年理財產品,一種養老的金融工具,我個人更關注的問題是它的市場潛力究竟有多大,是否能真正為公眾解決現實問題。但短期看來,市場需求不會太大。”南開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系教授朱銘來對本報記者表示。
實際上,過去幾年,已有銀行等行業在部分地區開展過反向抵押試點,對此保監會相關負責人指出,和銀行推出的反向抵押業務相比,由保險公司開展老年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其最大特點在于將反向抵押業務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保險公司將依照合同約定定期向老年人支付養老年金直至身故,確保老人的晚年生活后顧無憂。
“它本質上還是一個反向抵押。”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養老保險處處長姚渝表示,當老年人過世的時候,家屬可以選擇自己來償還保險公司已經發放的年金的本息,然后把房產解除抵押權,將房子拿回去,而另外一種方式就是保險公司拍賣房產,來獲得已經發放的養老年金的金額,剩余部分返還給家屬。
《意見》規定,根據保險公司對于投保人所抵押房產增值的處理方式不同,試點產品分為參與型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產品和非參與型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產品,參與型產品指保險公司可參與分享房產增值收益,而非參與型產品指保險公司不參與分享房產增值收益,抵押房產價值增長全部歸屬于投保人。
不過,上述兩種試點產品考慮到的均是所抵押房屋的增值,因此在朱銘來看來,如果未來出現房屋貶值的情況,保險公司將要承擔全部的風險。根據《意見》,如果房產處置所得不足以償付保險公司已支付的養老保險相關費用,保險公司將承擔房價不足的風險,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屬追償。
記者注意到,相比3月底下發的征求意見稿,此次意見的最大變化是將“產品購買猶豫期由之前規定的15個自然日”延長至“30個自然日”。而保監會對此的解釋是,由于以房養老產品設置十分復雜,為了給消費者更充分的考慮時間,因此購買以房養老產品的猶豫期比普通保險猶豫期要長。
此外,征求意見稿中“單個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合同的初次抵押貸款金額不得超過500萬元”的限制,此次也被刪除。
據姚渝介紹,在美國,參加這部分保險的人房產價值大概是在10萬-20萬美元,低于一般老年人的房產價值,其中90%都屬于政府兜底產品,因此它基本上都是中低收入群體參與,而在客戶群定位上國外和我國可能會有一些區別。“我們國家是純粹市場化,沒有任何財政補貼,沒有任何兜底,所以保險公司肯定會考慮客戶群的選擇。”
兩大風險難控
業內一致認為,既然“以房養老”保險是純商業性質的,政府僅持鼓勵的態度而無財政支持,那么關鍵就在于保險公司的作為。
實際上,《意見》對保險公司設置的門檻較低,要求申請試點資格的保險公司應開業滿5年,注冊資本不少于20億元,且滿足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申請試點時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等。
盡管滿足這個條件的公司很多,但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目前僅有一家保險公司遞交關于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產品,而未來能參與到以房養老政策的保險公司數量將十分有限。
據記者了解,此前有平安人壽、太平洋人壽、泰康人壽、幸福人壽、合眾人壽、大都會人壽和中宏人壽7家公司參與了保監會組織的課題調研,但目前僅有幸福人壽、泰康人壽、平安人壽、合眾人壽表態將參與此次養老保險的試點工作。其中步伐最快的是幸福人壽,目前已經初步完成產品開發和業務流程的準備,隨后就將上報相關試點申報材料。
“開始有過考慮,但目前暫時沒有任何相關的產品研發計劃。如果在精算上對風險控制把握不大,最好還是不要輕易去冒險。”一位大型壽險公司市場開發部負責人對記者坦言。
“對于參與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保險公司來說,最大的風險因素是房屋定價的合理性怎么來確保,其中不僅涉及到房地產市場波動的問題,在我國還有房屋產權70年的政策問題。”朱銘來指出,對房屋合理定價并不是保險公司擅長的專業領域,這對未來保險業是個很大的挑戰,因此希望保險公司還是要多與其他房地產相關機構合作,從技術層面獲得更好的支持。
此外,他認為,長壽風險也不可小覷。“隨著醫療手段的進步,人類平均壽命不斷延長,這對壽險產品的定價也產生了很大影響。只有突破了房價風險、長壽風險這兩大技術瓶頸,才有把這項業務做好的可能。并且,作為一個單獨的險種,房屋反向抵押也不要單兵作戰,一味冒進地向前沖。如果能跟養老產品、護理產品在一起配套銷售,就能讓風險達到一定的中和。比如在長壽風險影響下壽命延長了,這時就可以用擴大增值服務和配套的養老醫療產品去對沖風險。”
記者注意到,對于此次試點保監會確實非常慎重,不僅設立了2年的試點期,也僅在4個城市開展試點工作。保監會相關負責人對此表示,其中北京、上海、廣州作為一線城市,經濟較為發達,保險市場相對較為成熟,老齡人口數量較多,房地產市場容量較大;武漢和北京均已有保險公司投資興建養老社區,可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和養老社區的結合上開展一些嘗試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