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東臺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東臺市退休職工從1月1日起漲工資,養老金調整采取普通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增發企退人員基本養老金。
根據鹽人社[2015]28號、鹽財社[2015]18號文件精神,江蘇鹽城東臺市從1月1日起,提高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在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水平。
此次調整采取普通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普通調整分為四部分,一是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是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
三是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乘以4%計算增加額,計算額見分進角。
四是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上述3項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月增資不足210元的,在不超過210元范圍內,再按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月增加15元,15年以上部分的,每滿1年每月再增加1.5元,最高45元封頂。
部分退休人員按上述4項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低于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補足: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3000元以下的,為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0%;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3000元以上的,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計算的數額。
在普通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截止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年滿80周歲以上,退休人員分別再增發40元、60元、80元,退職、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分別再增發30元、50元、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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