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退休職工養老金增資10%,企退人員養老金調整采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的方法,并確保增加的養老金及時發放到位。
近日,經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同意,海南省政府辦公廳下達通知,從1月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含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此次調整保持整體10%增幅不變。
此次調整采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的辦法。普遍調整:一是對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養老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2元退職生活費。二是每繳費1年(含視同繳費的實際工作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的折算工齡,不滿1年算1年),每月補助3元(去年為1元)。體現了“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約束機制。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在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至79周歲的企業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去年為2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60元(去年為40元)。
目前,海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正在抓緊落實省政府的要求,確保及時將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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