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揚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即將出臺。此次“辦法”是在我市出臺的文件基礎上,根據省政府文件的新要求,對參保范圍、繳費檔次、參保補貼、信息系統等方面進行了調整和修改,市政府常務會議日前進行了研究。據悉,在原有的繳費檔次上,此次“辦法”增加了每人2000元、3000元、6000元這三個繳費檔次。
參保范圍
城鎮非從業居民若不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必須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辦法”明確,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以上,60周歲以下,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和城鎮非從業居民,均可在戶籍所在地自愿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解讀】市社保部門介紹,我市此前對于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范圍的規定是: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以上(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不符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均可在戶籍所在地自愿參加城鄉居保。“這一條是按照省政府最新文件要求修改。原因是城鎮非從業居民在不愿意以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件下,必須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相關人士分析。
繳費標準增加三個檔次,最高6000元
城鄉居保個人每年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標準設定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2000元、3000元、6000元15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解讀】此次調整增加三個檔次:每人每年2000元、3000元、6000元。
參保補貼
更細化,困難群體可享代繳
各縣(市)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選擇100-400元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選擇500-800元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40元;選擇900-1200元及以上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50元。
市區參保人員原則上選擇900元以上的繳費檔次,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50元,由市、區財政各承擔一半。
對本市被列入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解讀】我市此前關于參保繳費補貼的規定是:各縣(市)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50元。廣陵區、邗江區、江都區政府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蜀岡-瘦西湖風景區管委會、新城西區管委會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50元,由市、區財政各承擔一半。與之相比,“辦法”參保補貼細化。記者林雨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三大變化參保范圍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三大變化
變化一
參保范圍
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以上,60周歲以下,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和城鎮非從業居民,均可在戶籍所在地自愿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變化二
繳費標準
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2000元、3000元、6000元15個檔次
變化三
參保補帖
市區參保人員原則上選擇900元以上的繳費檔次,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50元。
補貼
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補貼
不低于每人每年40元
補貼
不低于每人每年50元 來源揚州網-揚州晚報)更多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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