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子抵給保險(放心保)公司,每月領養老金,身故后房子歸保險公司
武漢或將推出“以房養老”保險
據武漢晨報報道 老人將自己擁有完全產權的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每月領取一筆養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務用于養老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房子歸保險公司所有,武漢老人或將有機會嘗試“以房養老”保險這種時尚的養老方式。
近日,中國保監會向各保險公司下發《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武漢名列“以房養老”保險首批試點城市。
武漢一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已收到該《征求意見稿》,產品何時上市尚未確定。以房養老保險也稱“倒按揭”,投保人是60歲以上的老人。“以房養老”保險試點產品將分為參與型和非參與型兩種。參與型產品指保險公司可參與分享房屋的增值收益,非參與型產品指保險公司不參與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抵押房增值部分全歸投保人。
月收入高于房租
“以房養老”劃不劃算?房子留給子孫收租是不是更好?
對此,業內人士算了一筆賬,以一名70歲老人投保參與型“以房養老”為例,若其房產價值100萬元,老人平均預期壽命14.8年,通過計算房產增值,扣除未來的預支付息,考慮平均壽命等因素,老人每月可領養老金5400元,此金額顯然高于武漢房租均價。這樣,“以房養老”每個月拿到的錢更多,且房屋可繼續居住,還能分享房產增值的收益,顯然比賣房養老、租房養老更劃算。
以房養老也有風險
一武漢金融業內資深人士認為,“以房養老險”推行起來或許有難度。金融機構推行“以房養老”也有風險:一是房價評估有政策方面的種種限制,二是住宅70年使用權到期后其自動續期條件不明,三是中國樓市走向難以預測。此外,老人個體差異很大,如某老人房產價值150萬元,其從60歲開始抵押,如其幾年后身故,養老金沒領多少,剩下價值歸誰所有可能帶來糾紛。
據了解,2007年至,北京、上海曾先后試行“以房養老”,但效果不理想,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試推行的“以房養老”模式就因合格申請人太少不得不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