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召開的市政府常務會議決定,提高全市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農村五保每人每年最高增加2400元,城鄉居民養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130元,55萬余城鄉群眾將因此受益。
會議決定,從10月1日起,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由5000-7400/人·年,調整為6200-9800/人·年(含200元實物供養)。其中分散供養標準為6200元/人·年,集中供養標準為9800元/人·年。
據了解,我市從2006年開始建立了農村五保制度,目前,全市共有五保對象4519人。我市曾先后五次提高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現行的保障標準是從10月1日起執行的,標準為5000-7400元/人·年(分散5000元/人·年,集中7400元/人·年)。
據悉,我市自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以來,一直未對基礎養老金進行調整,標準較低。日前,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于增加全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通知》,從10月1日起,我省60周歲以上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在原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5元。我市將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全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從1月1日起,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基礎養老金統一提高至130元,即城鎮居民基礎養老金在每人每月120元基礎上增加10元(含省上5元),其中市財政每人每月增加5元;農村居民基礎養老金在每人每月80元的基礎上增加50元(含省上5元),其中,市財政每人每月增加30元,區縣財政每人每月增加15元。預計此次提標可惠及城鄉群眾55萬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