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就是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這是消費者一個值得慶賀的特殊的節日。小編收集了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優秀演講稿,歡迎閱讀。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優秀演講稿一
年年3.15,年年講維權,許多年前的王海風波已經漸漸被人們淡忘了,打假英雄逐漸從人們的視線中消失,然而,3.15還在繼續,維權還要繼續,但是有多少人還在對這個興趣濃濃?有多少人還對這個深信不疑?
當然,經過這么多年3.15的維權講座似的宣傳,老百姓的心里早已明白原來有這么多黑心商家在侵犯著他們的利益,原來有這么多的霸王條款在欺凌著他們的權益,原來他們是可以通過法律通過消費者協會來與此抗爭的。但同時,那些不法商販們不知道么?
不可否認,這些年來的努力是有了一定的成效的。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許多造假者的手段更加高明,黑心商販們的技巧也日漸成熟,而我們的消協卻始終固守著老一套的規矩沒有太多的變化。舉個例子,假設一個人買到了一件有問題的商品,與商家的交涉無果,于是投訴到消協,消協首先要做得先要與商家協商,如果對方買了這個面子,還好,事情算是順利解決,如果同樣不能,這時候就會要求消費者到有關部門去對商品作技術上的鑒定,鑒定的費用也要有消費者自己承擔,況且作技術鑒定的費用有時會超過商品本身的價格,那么就算消費者最終投訴成功,得到了賠償,這期間耗費的時間,花掉的精力,也使得這種賠償變成了得不償失。單這一點,就會讓很多人打了退堂鼓。耗不起這個精力,時間,還有金錢。除非是向王海那樣的職業打假者,或者是商品的價格不菲,不然,平頭百姓誰會經得起如此的折騰?
也正因為這一點,造成了很多人吃了虧就自認倒霉,導致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為屢禁不止的現象。
所以我認為,維權工作應該從這些方面考慮一下,一些原本有消費者去做的事情,比如商品的技術鑒定等,是否可以改變一下,與其讓消費者去證明這個商品有問題,不如改為由商家來證明自己的商品沒有問題,這樣既可以降低消費者維權過程中的難度,又可以對不法商販們起到震懾的作用。畢竟買到有問題的東西錯不在消費者。
國家花了大力氣去打假是在為百姓做實事,如果這個實事能夠從百姓的角度多考慮一下,那么就更能得到百姓的認可,也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同以水滅火,總免不了會有星星之火殘留,若結合著釜底抽薪,上下一齊努力,我想效果會更好的。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優秀演講稿二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在這生機勃勃的三月里,大地回春,萬物生長。我們的生活不僅需要舒適愜意的自然環境,也呼喚著更加和諧的人文環境,而其中,消費環境更是我們每個人,每一天都身處其中,自然得到了更多的關注。
每年央視的“3、15”晚會,都會在“爆猛料”的節奏中,顛覆著我們的認知。很多我們普遍認同的知名品牌,經常消費的各種商品,樂于瀏覽的各大電商網站,都被爆出了讓消費者難以接受的安全問題或欺詐行為。誰都明白:維護消費權益,遠遠不是辦一臺晚會就能解決。對于我國經濟發展來說:消費有力量,經濟才有動力。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就是維護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希望。
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于1983年確定將每年的3月15日確立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worldconsumerrightsday),目的在于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范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范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2015年消費者權益日的主題定為:“攜手共治、暢享消費”。政府和企業聯手,法律和道德同行,才能真正賜予消費者維權的力量。
消費是實現生產價值的最后環節。在“互聯網+”時代,消費結構與消費行為還將發生更深刻的變化。維護消費權益,如同一枚硬幣??正面是是保護消費者合法利益,背面則是捍衛市場運行規則、保障生產經營者合法權益。適應經濟新常態,在法治思維中完善交易規則,依法推進消費維權,才能讓我們的經濟發展健康理性,才能讓我們每個人盡享消費帶來的樂趣。
權利的行使從來都離不開義務的履行。經營者與消費者,各有其合法權益和合法義務。消費者權利的維護,從來都不應定位為雙方的針鋒相對。消費者應該履行的義務,首先就是“依法行使權利”,包括尊重經營者的人格;遠離違法消費;摒棄揮霍資源的浪費性消費;自覺抵制假冒偽劣商品;節制庸俗的炫耀式消費、攀比式消費;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用合法方式維權,等等。
實際上,在社會這個大舞臺上,人們大都在交替扮演著經營者與消費者的角色。因此,不論是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還是認真履行消費者義務,我們都是受益者。公民意識從我起步,維護消費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優秀演講稿三
各位老師、同學們,大家好!
今天我國旗下演講的主題是:“3、15”消費者權益日。
為了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范圍內得到廣泛重視,促進各個國家、地區消費者組織的合作與交往,更好地開展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確定每年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并規定消費者享有獲得安全保障、獲得產品正確資料、自由決定選擇以及要求賠償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環境等權利.從1983年以來,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國的消費者組織都舉行大規模宣傳消費者的權利的活動,其中包括發布新聞公報、向公眾介紹消費者組織的活動,或進行“一年最嚴重的損害消費者利益事件”的評定活動,以此提高消費者的保護意識;促進全社會都來關心、支持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工作。
今年是第25個“3、15”消費者權益日。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更好地發揮《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協組織的法定職能作用,中國消費者協會將2009年宣傳主題確定為“消費與發展”。其宗旨是:宣傳消費政策,推進消費維權,提高消費信心,構建消費和諧,促進經濟發展。所謂“消費與發展”,就是樹立二者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的理念,改善消費市場環境,拉動生活消費需求,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每個人都是消費者,維護自身的權利不被侵害,不僅是合法的,也是有利于促進社會的進步的。今天,在紀念“3、15”消費者權益日的同時,讓我們從了解法律知識、培養法律意識開始,學會遵紀守法,懂得運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做一個綠色、科學的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