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漢的外來務工人員比較多,很多人關心的是居住證如何辦理?辦理需要哪些材料?
一、哪些人可以辦居住證?
1、在武漢市居住的非本市戶籍公民,自居住登記之日起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如果本人愿意,就可以申領居住證。
2、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
二、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是本人居民身份證及本人相片,二是住所證明、就業證明或就讀證明(三者有其一即可)。此外,對于住所證明、就業證明、就讀證明的范圍與形式作出了明確規定,便于執行。
1、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用人單位錄用(聘用)、或者被用人單位招收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
2、合法穩定住所,是指非本市戶籍公民在本市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合法租賃房屋、用人單位或者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
3、連續就讀,是指在本市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并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三、去哪里辦證?
1、本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機關或者社區服務機構辦理,公安機關或者社區服務機構收到居住證申請材料后,經審查,材料齊全的,受理并出具受理憑證;材料不齊全的,當場一次性告知需補交的材料。
2、公安機關或者社區服務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對不符合申領條件的,作出不予發放的決定,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