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居住證辦理條件相對簡單,只要滿足條件都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本文為您介紹日照居住證辦理條件、辦理材料等信息,還沒辦的趕緊收藏吧~
辦理條件
1.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
2.符合有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發(fā)放居住證:
(1)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70周歲的;
(2)在居住地就醫(yī)、探親、旅游、出差的;
(3)在居住地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培訓的;
(4)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在救助管理機構滯站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需要發(fā)放居住證的其他情形。
辦理材料
1.租賃私房居住的:
(1)《山東省流動人口居住信息登記表》(見附件);
(2)房屋出租人的居民身份證;
(3)流動人口的居民身份證;
(4)租賃合同。
2.租賃公房居住的:
(1)《山東省流動人口居住信息登記表》;
(2)房屋出租單位的證明;
(3)流動人口的居民身份證;
(4)租賃合同。
3.居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yè)單位內(nèi)部或工地、工廠的:
(1)《山東省流動人口居住信息登記表》;
(2)單位證明;
(3)流動人口的居民身份證;
(4)用工合同。
4.居住在居民家中的:
(1)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房屋產(chǎn)權證明;
(2)流動人口的居民身份證。
辦理流程
步驟一:居住登記。
方法1、流動人口自到達居住日起3個工作日之內(nèi)持本人身份證、居住、就業(yè)或連續(xù)就讀等證明(上述)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居住登記。
方法2、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登錄“山東公安居住登記平臺”;據(jù)實填報流動人口信息,并于10個工作日內(nèi)持本人身份證、居住、就業(yè)、就學等證明(上述)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
步驟二:居住證辦理。
(1)公安派出所戶籍民警對流動人口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認為符合申領條件的,當場受理,并打印《山東省居住證申領表》和《山東省居住證領取憑證》。
(2)申請人憑《山東省居住證領取憑證》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注:辦理居住證的前提是已經(jīng)進行半年以上的居住登記。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以內(nèi)。
辦理費用: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
辦理地點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7:00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qū)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