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證明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證明材料;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辦理材料:
1 .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2 .證明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需交驗下列證明材料之一:
(1)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需提供勞動合同、工商執照等相關材料;
(2)證明合法穩定就學的,需提供經教育部門注冊的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相關材料;
(3)證明合法穩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材料。
3.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