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辦理常州居住證需要提交的材料:
提交的證件材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注意事項: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常州居住證辦理條件
年滿16周歲,因務工、經商等擬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動人口。
未滿16周歲或在居住地求學、培訓、就醫、探親、旅游、出差的流動人口,自愿申領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