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岳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岳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8部門聯合印發《岳陽市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促進中心城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十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措施》指出,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后還款期限。
另外,岳陽市將暫停辦理市中心城區定向限價商品住房新項目立項審批和開發建設。暫停市中心城區商品住房價格監制,實行備案制度。
之前湖南地州市已公布資訊:益陽、衡陽、懷化、湘潭“救市”回顧和
益陽:購買144平以下新房,補貼50%契稅 !
重點內容:益陽市對個人購買市中心城區144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車位、車庫、雜物間)的(安置房除外),按繳納不動產契稅的50%對購房人給予補助,房屋銷售合同網簽、網簽合同備案、契稅交納三個時間均須在政策有效期內方可補助。
衡陽:湖南首城!加大購房補貼,減輕房企負擔
重點內容:一、契稅補貼:契稅稅率為1%,全額補貼;契稅稅率為1.5%,按2/3對予以補貼;繳契稅率2%以上(含2%)的,按50%補貼。二、車位補貼:新房地下車位首次出售的,按1000元/個補貼。三、人才補貼:非“雙一流”大學全日制本科生一次性購房補貼5萬元。
懷化:實施購房補貼,契稅最高全面補貼!
重點內容:從2020年2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在懷化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房和存量住房,所繳契稅稅率為1%的,予以全額補貼;所繳契稅稅率為1.5%的,予以2/3補貼;所繳契稅稅率為2%以上(含2%)的,予以50%補貼。
湘潭:湘潭出臺“救市”新政,九大措施促樓市健康發展!
重點內容:3月13日,湘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發布了《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九大方面全力支持房地產市場。湘潭住建局解讀稱:為有效降低疫情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促進行業穩定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于3月10日印發實施,有效期為6個月。
《措施》全文如下:
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嚴重、到期還款困難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展期或續貸,加強和優化金融服務,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后還款期限。
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和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經接入機構認定,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予以調整。
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企業,可依調整后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岳陽市中心支行、市金融辦、岳陽銀保監分局)
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抵押到位的房產開發項目,及時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責任單位:市公積金中心、市金融辦、人民銀行岳陽市中心支行)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依法申請延期申報;確有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依法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最長延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住建局)
對出讓的房地產項目用地涉及多個有獨立指標的分地塊且只簽訂了一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根據規劃分地塊分期繳納土地價款,辦理相應不動產登記手續;
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總價款的50%,余款在辦理最后一個分地塊不動產登記前繳清,最長不得超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最終繳納日期。
相關職能部門對實行土地價款分期繳納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在房地產開發企業繳納土地出讓總價款的50%后,可容缺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設計方案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行政審批手續。(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
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分別繳納報建費用的50%。(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間屆滿的,統一延至6月30日;
三級及以下資質(含暫定資質證書)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具備上一級資質等級業務范圍內房地產開發項目開發能力和條件的,可參照上一級資質等級業務范圍承擔相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納入失信企業名單的除外。(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辦理了用地不動產登記且領取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且多層建筑工程進度達到設計形象進度的三分之一及以上、高層建筑工程進度達到設計形象進度的四分之一及以上的樓棟,可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裝配式建筑的形象進度要求不變)。納入失信企業名單的除外。(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暫停辦理市中心城區定向限價商品住房新項目立項審批和開發建設。暫停市中心城區商品住房價格監制,實行備案制度。(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適當增加預售款撥付內容、放寬撥付條件,在保障項目工程款及時支付的前提下,房地產開發企業可提前申請用于疫情防控的專項撥付;
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可按申請預售許可的面積核算、可用銀行保函代替;
存量項目資本金可提前一個節點(施工至正負零、主體工程封頂、竣工驗收備案完成、整棟辦完產權登記手續)申請解控;新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的項目,實行項目資本金、預售資金同一賬號監管。納入失信企業名單的除外。(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依法適用不可抗力有關規定,妥善處理因疫情防控產生的工期延誤風險,根據實際情況合理順延工期。(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
除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以上政策措施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施行,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其他縣市區可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