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寧波市發布了最新的人才政策解讀,其中涉及高層次人才、基礎人才、應屆本科生和碩士研究生、青年精英人才、青年留學歸國人才這五大類人才。對不同類別的人才給予不同的人才獎勵。
具體而言,列入寧波市人才分類目錄(2018)的各類高層次人才的補助內容為安家補助和購房補貼。
“其中安家補助的額度在15~800萬不等。
購房補貼則主要為自引進之日起3年內在寧波大市范圍內首次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并且取得不動產權證,分別給予購房總額(以契稅發票不含稅的計稅金額為準)20%,最高20~60萬元的購房補貼。(引進前在甬購房,無法享受購房補貼)。”
按照2018年12月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的《寧波市人才安居實施辦法》,對新引進的頂尖人才,給予最高800萬元安家補助,按照4:3:3比例在3年內逐年發放。新引進的特優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高級人才則分別給予100萬元、80萬元、50萬元、15萬元的安家補助,申請時已在寧波購房的,安家補助一次性發放;未在寧波購房的,按照4:3:3比例在3年內逐年發放。
對于第二類基礎人才而言,可享受在甬首次購房補貼。補貼額度延續《關于優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實施細則》(甬人社發[2015]179號)政策,在寧波大市范圍內首次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的,按規定享受購房總額(以契稅發票不含稅的計稅金額為準)2%的購房補貼,最高不超過8萬元。
享受購房補貼的房產,在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滿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對于新引進應屆本科生和碩士研究生而言,可享受生活安居補助。即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分別給予一次性1萬元、3萬元生活安居補助。
對于自主培養的國家“重點人才計劃”青年精英人才,則可享受人才獎勵。獎勵額度按就高、補差、不重復原則給予最高100萬元的獎勵。
對青年留學歸國人才來說,在甬連續繳納社保滿6個月的情況下,可享受一次性5萬元的補助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