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意見》要求,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動態調整鄉村醫生各渠道補助標準,逐步提高鄉村醫生的待遇水平,同時,各地要結合實際,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
此外,提高艱苦邊遠地區鄉村醫生待遇。對在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連片特困地區服務的鄉村醫生,地方財政要適當增加補助。
《意見》明確,各地要綜合考慮鄉村醫生工作的實際情況、服務能力和服務成本,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保障鄉村醫生合理的收入水平。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動態調整鄉村醫生各渠道補助標準,逐步提高鄉村醫生的待遇水平。
《意見》還指出,要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鄉村醫生,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對于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各地要結合實際,采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
此外,《意見》要求,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各地要結合實際,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確有需要的,村衛生室可以返聘鄉村醫生繼續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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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為落實國家關于鄉村醫生“準入、退出機制”的相關要求,各地根據自身情況,逐步推出一些政策措施以確保鄉村醫生安心留下,放心退出。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惠安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發布《惠安縣鄉村醫生退出與準入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通知對惠安縣老年鄉村醫生養老生活補助提出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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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范圍及對象
受補助對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現為本縣戶籍的鄉村醫生,或以前由省內其他縣(市、區)遷入我縣村醫(由原工作單位所在縣級衛計局出具工作證明)。
(二)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我縣村衛生所連續從事鄉村醫生工作滿10周年以上且男滿60周歲以上、女滿55周歲以上未領取企事業養老金的離崗鄉村醫生。
(三)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我縣從事鄉村醫生工作的男滿60周歲以上、女滿55周歲以上的注冊在崗持有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含執業助理醫師證書及以上)的鄉村醫生。
時限與補助標準
符合上述補助條件的在崗或離崗鄉村醫生,按從業年限長短給予不同金額的養老生活補助。今后,在崗在冊鄉村醫生達到補助年齡要求的每年申報一次,每年12月31日為統計時間。
(一)連續從業年限滿10周年以上(含10周年)20周年以下(不含20周年),且年齡達到男滿60周歲以上、女滿55周歲以上的離崗鄉村醫生,每人每月給予200元的養老生活補助。
(二)連續從業年限滿20周年以上(含20周年)30周年以下(不含30周年),且男滿60周歲以上、女滿55周歲以上的離崗鄉村醫生,每人每月給予300元的養老生活補助。
(三)連續從業年限滿30周年以上(含30周年),且男滿60周歲以上、女滿55周歲以上的離崗鄉村醫生,每人每月給予400元的養老生活補助。
(四)現注冊在崗的連續從業年限滿10周年以上(含10周年)20周年以下(不含20周年)、20周年以上(含20周年)30周年以下(不含30周年)、30周年以上(含30周年),且男滿60周歲以上、女滿55周歲以上的鄉村醫生申請離崗的,在辦理離崗手續后每人每月分別給予200元、300元、400元的養老生活補助。
(五)領取養老生活補助的離崗鄉村醫生,不再享受鄉村醫生津貼補助和其他政府財政補助(經批準延聘的除外)。
無獨有偶,大連市旅順口區鄉村醫生退出機制也在近日正式實施
2017年9月26日,隨著《旅順口區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在崗鄉村醫生退出工作實施方案》的推出,旅順口區鄉村醫生企盼多年的待遇問題將得到徹底解決。
鄉村醫生退出首先從確定身份開始,自2004年起,在省、市衛生行政部門備案,經區衛計部門注冊并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的,截至2015年11月23日仍在旅順口區內村衛生室從事鄉村醫生工作的,可依據政策進行辦理。
經過前期調查統計,旅順口區140名鄉醫中將有106名將退出,政府將依據政策進行財政補貼。
山東村醫退出政策:
山東省政府日前就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印發相關實施意見,提出將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要及時辦理退出手續。
據了解,伴隨著分級診療制度的逐步建立,鄉村醫生的重要性愈發凸顯。對此,山東提出力爭到2025年,全省80%的鄉村醫生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同時,山東將實施鄉村醫生訂單定向培養,訂單定向培養的醫學生主要招收農村生源,在校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
此外,山東還將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上述意見提出,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要及時辦理退出手續;考核不合格的鄉村醫生,不得繼續在村衛生室執業;違法違紀或存在嚴重醫德醫風問題的鄉村醫生,由縣級衛計部門吊銷或暫扣其執業資格證書,不得繼續在村衛生室執業。
內蒙村醫退出政策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出臺《內蒙古自治區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建立鄉村醫生到齡退出機制,對于符合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鄉村醫生,可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不符合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件的,可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對于已經退出崗位的,要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的養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