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溫津貼標準具體是怎樣的?據悉,吉林省人社廳日前下發通知,提高企業艱苦崗位和一線職工工資收入水平。根據省委、省政府的決定,自2011年7月1日起,調整企業職工艱苦崗位津貼補貼標準。
一是提高煤礦井下津貼標準。將井下采掘工津貼標準提高到25元/工以上;將井下輔助工津貼標準提高到20元/工以上;將安檢人員及基層干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津貼標準提高到20元/工以上。煤礦井下津貼適用于各類煤炭企業的井下作業職工,不包括露天煤礦職工。具體發放范圍為:井下采掘工人、輔助工人、安檢人員及下井工作且編制在井下采掘、輔助隊的基層干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其它礦山井下津貼發放標準和范圍參照煤礦井下津貼發放標準和范圍執行。
二是提高企業職工夜班津貼標準。將前夜班津貼標準提高到10元/班以上;將后夜班津貼標準提高到12元/班以上。
三是建立高溫津貼。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每日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10元以上。
調整企業職工艱苦崗位津貼補貼標準所需資金,均在企業成本中列支。
關于調整企業職工艱苦崗位津貼補貼標準的通知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財審)局,省直有關部門:
為理順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關系,提高企業艱苦崗位和一線職工工資收入水平,保護勞動者身心健康,穩定艱苦崗位職工隊伍,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省委、省政府決定調整企業職工艱苦崗位津貼補貼標準,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提高煤礦井下津貼標準
1.將井下采掘工津貼標準提高到25元/工以上;
2.將井下輔助工津貼標準提高到20元/工以上;
3.將安檢人員及基層干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津貼標準提高到20元/工以上。
煤礦井下津貼適用于各類煤炭企業的井下作業職工,不包括露天煤礦職工。具體發放范圍為:井下采掘工人、輔助工人、安檢人員及下井工作且編制在井下采掘、輔助隊的基層干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其它礦山井下津貼發放標準和范圍參照煤礦井下津貼發放標準和范圍執行。
二、提高企業職工夜班津貼標準
1.將前夜班津貼標準提高到10元/班以上;
2.將后夜班津貼標準提高到12元/班以上。
三、建立高溫津貼
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每日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10元以上。
四、資金來源
調整企業職工艱苦崗位津貼補貼標準所需資金,均在企業成本中列支。
五、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執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