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出生登記
對新生嬰兒戶口登記,公安派出所憑嬰兒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或合法有效證件、《出生醫學證明》和結婚證(非婚生育的嬰兒不需要提供)辦理。1周歲以內的嬰兒出生戶口登記,公安派出所當場予以辦理;1周歲以上的嬰兒出生戶口登記,公安派出所報縣(區)級公安機關審批后予以辦理。
對因特殊情況無法取得《出生醫學證明》的,公安派出所應要求嬰兒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提供親子關系鑒定證明、住院分娩記錄、醫院病歷,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報縣(區)級公安機關審批后予以辦理。
出生人口落戶要嚴格執行在經常居住地隨父或隨母自愿的要求,原則上不得單獨作為戶主或者隨他人落戶。對父母雙方死亡、失蹤、出國(境)定居、服兵役或屬在校學生等特殊情況的,公安派出所應要求其出具相關材料證明,并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報縣(區)級公安機關審批后,可以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處落戶。
公安派出所無正當理由拒不受理或者辦理出生登記的,所在地縣(區)級公安機關戶政管理部門應直接受理。
返鄉人員戶口遷移
市外返鄉人員是指戶口原在日照市,后遷出市外,現已返回原戶籍地實際居住生活的人員。相當一部分市外返鄉人員已在原籍村居居住生活多年,大部分人員都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但在之前的戶籍管理政策中未對該部分人員的戶口遷移問題做出明確規定,導致了大量人戶分離現象,對其生活造成不便。
市外返鄉人員在原籍村居有合法穩定住所并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公安派出所憑《房屋所有權證》、戶籍證明、書面申請,報縣(區)級公安機關審批后予以辦理。
市外返鄉人員在原籍村居有合法穩定住所,實際居住5年以上且有穩定生活來源,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有效證件的,公安派出所憑戶籍證明、書面申請、村委出具的接收證明(同時標注合法居所的具體位置),實地走訪兩名以上知情人后出具調查情況報告,報縣(區)級公安機關審批后予以辦理。
城鎮人口回鄉落戶
對于在農村(包含城中村村改居社區,下同)有合法穩定住所并實際居住的日照市企業退休職工、下崗工人、失業人群,以及在實施“戶房一體化”工程中摸排出來的因“農轉非”等原因造成戶口空掛的人員,各級公安機關在辦理戶口遷往農村業務時要嚴格把握,仔細甄別,嚴防有關人員利用戶籍管理改革之機將戶口遷往農村。
以上人員在農村有合法穩定住所并實際居住,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有效證件的,公安派出所憑《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有效證件、戶籍證明、書面申請、村委出具的接收證明,報縣(區)級公安機關審批后予以辦理。
戶籍業務辦理流程
新政簡化了戶籍業務辦理流程,不少新變化將給您帶來更大方便???
對于夫妻雙方戶口分屬兩地,未成年子女在其中一方登記戶口,擬遷入另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應予以辦理。公安派出所憑出生醫學證明、戶籍證明、書面申請按照流程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未成年子女隨其他人落戶或者在外地單獨作為戶主,擬投靠父母落戶的,縣(區)級公安機關要及時與遷出地公安機聯系核查后方可辦理準遷手續。
戶口遷移堅持群眾自愿的原則,不得強制群眾整戶辦理遷移,但未成年人應隨父、隨母或隨法定監護人落戶,不得單獨作為戶主。
對于戶口在日照市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戶的,不再要求其提供人社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
在受理戶口遷入工作中,不再要求當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是否參與邪教組織的證明材料,違法犯罪情況由派出所戶籍民警登錄全國違法犯罪人員信息庫核查。
對于省外居民戶口,當地已經取消戶籍證明的,公安派出所在辦理相關業務時,可以要求其提供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