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1.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2.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
景德鎮居住證辦理條件
辦理材料
1.居住證申領表;
2.申領人居民身份證、近期1寸彩色相片2張;
3.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證明:
(1)在現居住的市、縣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的申領人,受理機構根據登記記錄證明其已居住半年以上;
(2)由學校、民辦高等教育機構負責登記的連續就讀人員,憑學生證或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證明其已居住半年以上。
4.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材料:
(1)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2)合法穩定住所的材料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3)連續就讀的材料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辦理流程
1.申領居住證時,申領人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上述材料。
2.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且證明材料齊全的,公安機關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
3.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受理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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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鎮居住證辦理進度查詢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以內。
辦理費用: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
辦理地點
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早9:00-17:00
居民現居住地所屬公安戶籍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