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退休年齡和公務員提前退休相關規定
法定退休年齡規定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并且累計工齡滿10年的;
●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累計工齡滿10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累計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準予退休。
公務員提前退休規定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準,可以提前退休:
●工作年限滿30年的;
●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
●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據公務員法、《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近日,湖南一些地方推行干部“提前離崗”政策引發社會討論。記者采訪該省多名地方官員了解到,該省多地都有因機構改革、給年輕干部讓位等原因鼓勵老 干部提前離崗的政策,有的縣給主動申請離開領導崗位的科級干部每月在工資基礎上增加兩三千元的補充待遇。但也有的地方,因群眾意見強烈而未執行下去。
新京報記者梳理發現,為了給年輕干部騰位置而鼓勵老干部退下來的辦法在全國多個省份以不同形式出現。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務員法對提前退休有明確的要求,各地的政策須依法制定。
當地官員稱提前退休有法理依據
從去年下半年到今年年初,湖南省岳陽、婁底、永州等地多縣市開始推出一項用提高級別、增加待遇等方式換取50歲以上正科、副科級在職領導干部提前離崗的政策。
記者采訪湖南多個縣市官員了解到,這些推出“提前離崗”政策的地方,多是因縣一級政府的職能部門合并,或鄉鎮之間的區劃調整,產生了“多余”的干部 所致。執行該政策的湖南某縣干部介紹,例如衛生局和計生委、還有工商質監等部門機構的合并或重組,涉及到撤銷撤并的正局(科)級單位就有接近20個。
婁底市雙峰縣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機構改革的背景下,允許年滿50歲、工作年限滿20年的黨員干部自愿提前退出領導崗位或自愿提前退休。“這是依據《公務員法》有關提前退休的政策制定的。”這位人士表示。
永州市某縣一位干部告訴記者,縣里全面動員了各單位50歲或52歲以上的科局級干部離開領導崗位,把位置讓給年輕人。自愿離崗后,除原有工資待遇外,副科級待遇升至正科級,每月可以得到2500元(正科級升副處級,每月3000元)的額外收入。
管理部門稱將對提前退休進行調研
對于這些“提前離崗”的變相退休政策,國家公務員管理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提前退休在《公務員法》里有明確規定,各地的政策需要依照法律來制定。
“今年我們還要公布延遲退休年齡的方案,未來我們也將對提前退休的情況進行調研,尤其會關注那些利用提早退休獲得不當利益,增加國家養老負擔的行為。”這位負責人表示。
人社部社保所原所長何平表示,在一些場合,提前退休成了尋租腐敗的沃土,地方官員掌管審批提前退休的權力,借此從中牟利,助長了養老領域的搭便車行為。這是一些地方官員反對取消提前退休的一個重要因素。
■ 進展
群眾強烈反對 部分地方停止執行
湖南的這項政策執行得如何?是否造成了大量干部“拿錢走人”?有媒體報道,截至3月初,湖南某縣自愿退休的科局“一把手”就有十多位,包括交通局、司法局、檔案局等。一些不是合并機構的“多余官員”也加入到自愿申請提前退休的行列。
據永州市某縣教育局一位副局長介紹,這項政策當時傳達到縣里各單位時沒有文件。“我當時感覺這項政策比較荒唐,可能是因為沒有底氣,就在會上口頭傳達了。我們要是申請不當副局長,每個月給2500塊錢,基本就是工資收入翻番了。”
該縣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縣里傳達這個政策時,許多權力不大的科局長都想著離開領導職位,拿到這筆錢。“退居二線還能收入翻番,這種機會很難得。”這位人士表示。
記者也了解到,在一些干系重大的單位,即使沒有明確離崗后提高級別和待遇,也愿意早點離開領導崗位。株洲市稅務系統的一位干部透露,過去炙手可熱的區國稅局長的職位由于近年來壓力大,也有一把手頻頻提出離崗的情況。
不過,一些縣市也因為群眾意見強烈而導致政策中途流產。永州市道縣的一位官員向記者介紹,該市寧遠、東安兩縣推進的早,辦了一批提前離崗的,但該縣目前這項政策已經不了了之。
“年輕人是需要職位,基層干部也需要提高待遇。但50多歲的人,一般都還身體健康、年富力強,就用錢把人養起來,既浪費了人力資源,又增加國家財政的負擔。”北京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王文章說。
■ 盤點
多地存老干部“提前退休”現象
新京報記者梳理發現,類似湖南這種給科級干部提半級,鼓勵老人退下來的政策,近年來在全國都有出現。在2013年,河北黃驊62名干部“被退休”一事就曾燃起輿論對退休制度的討論。
當年11月,河北黃驊市委組織部宣布:全市科級干部超過53歲,副科級干部超過52歲的全部提前離崗休養,同時提高三級工資。新京報曾報道,黃驊有干部稱,這62名干部是“被提前離崗”,需在“自愿報告”上簽字,不簽就是違反組織紀律。
據媒體報道,2013年6月,北京市某區縣也在內部以文件形式,針對55歲以上的區政府公務員,提出自愿退休的辦法。按照離崗前職級,可以調整并享受高一級干部的待遇。
安徽省也曾在2013年7月下發《關于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在各項扶持政策當中,有一條跟公務員相關,其中規定,允許符合條件的公務員,申請提前退休進行創業。
“過去是退居二線,不能辦離職和退休手續。現在是更進一步,直接拿錢來讓干部離崗,就更離譜了。”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說。
北京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王文章認為,基層公務員,即使是縣政府組成部門的主官,他們的工資水平其實并不高,在升級和提高待遇的誘惑下,他們當然愿意讓位。
專家說法
干部“早退”會加重養老負擔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并非所有的干部都愿意拿錢走人。湖南道縣一位副局長告訴記者,他今年剛剛54歲,在工作中還有很多想法,希望能有所作為。但地方用年齡卡干部的標準很嚴,“現在已經用各種方式鼓勵我們走人了,更不要說職位再升上去了。”
北京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王文章認為,干部年輕化是特定歷史時期面臨的緊迫問題,主要是改革開放初期老干部多,年輕干部需要大力培養使用。“現在健康水平提高了,50多歲可謂正當年,提前把他們鼓勵走不太合適。”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老干部給年輕干部讓位使得地方上出現“早退”政策,而由于人口老齡化的加速,養老的負擔也會越來越重,老干部早退會增加養老成本。
“其實,這個問題最根本的還在于年輕干部的上升通道問題。”汪玉凱說,國家推行職務和職級分開的政策,就是不能因為“職位”有限,而影響了年輕干部的福利待遇的提升。
“一個主任科員,工作到了一定的時間,即使沒有副處級崗位,也能享受副處級待遇。”汪玉凱表示,隨著職務職級分開的政策不斷落實到位,年輕干部和年老干部的矛盾就會慢慢解決。
同時,他也提出,黨中央在用人方面更強調的是真抓實干、勇于擔當,并沒有刻意強調要有一個確切年齡限制上的“年輕化”。汪玉凱說,“未來老干部應該要和年輕干部能在一個班子里共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