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條例終于要“出爐”了。相信大家也期待已久了吧,下面是為大家收集的相關消息!
有一句話大家應該很熟悉,“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這句話也出現在今年年初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的公報中。正是在那次全會公報里,提到“要制定黨內問責條例,把問責作為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
如何“問責”,向誰“問責”,當然,等到條例全文公布,我們會有完整系統的答案。大家應該記得,就在前不久,王岐山在北京和遼寧分別召開了座談會,就制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征求意見。不到一個月之后的政治局會議,則標志著這部條例已經審議通過,很快要向公眾公布。
在這些會議的官方新聞稿中反復提到“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的責任,這也是對于問責條例主要適用對象的一種明確。
這次政治局會議也明確提到,將緊緊圍繞什么開展問責。答案是要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向政知君表示,黨內問責條例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是緊密相連的,通過問責手段保證從嚴治黨貫徹到底,使各個黨組織能夠切實承擔起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他指出,問責范圍比較廣,不僅包括廉政問責,也包括黨建方面的問責。
這也印證了政治局會議對問責條例的定位,即“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
政治局會議還指出,對于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后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這或許就是會議所強調的“堅持問題導向”,此前王岐山也指出“發現問題就要對癥下藥、標本兼治”,“要抓住現階段的主要問題,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
莊德水表示,根據十八大以來發現的重要問題,以這些問題為導向,提出切實可行的問責方案和方式。既要問組織的責,也要問個人的責。
這次的官方新聞稿中,出現了三個“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莊德水說,黨委要負主體責任,紀委要負監督責任,同時,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以及分管領導要負領導責任。
莊德水強調,相當于把“板子”既打在領導班子身上,更打在領導班子的主要成員特別是“一把手”身上。使整個問責能夠打準“板子”,形成威懾,能夠精準問責。“針對特定的人、特定的組織來開展問責,能夠使問責層層傳導壓力,使各級領導班子及其主要負責人能夠切實承擔起管黨治黨的責任。”莊德水說。
“傳導”已經成為關鍵詞,中央領導曾指出,要抓住“關鍵少數”,直指壓力傳導不下去這個突出問題,讓從嚴治黨嚴起來實起來。此次政治局會議也指出,“要把責任壓給各級黨組織”,“層層傳導壓力,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也就是說,“各級黨組織都要把自己擺進去”。
對于問責的意義,當然包括責任的落實,“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強化問責”也都是題中之義。政治局會議強調了三個確保,即“確保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確保黨的團結統一”。
【拓展閱讀】為《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點贊
在全國人民齊聲歡呼共慶95周年建黨日之時,黨中央于6月28日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這個《條例》告訴了所有黨員干部,“不作為”“亂作為”是要問責的,為所欲為或占著茅坑不拉屎、尸位素餐都是要挨罰的,做天和尚撞天鐘的庸者思維不可能再有善終。
這個《條例》的出臺,體現了黨中央高瞻遠矚、從嚴治黨、加強自身建設及對黨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就問責專門訂立條例,在當前全面從嚴治黨的大背景下,理有所至,勢所必然。如果說《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給黨員樹立自我約束的標準,明確紀律紅線,那么《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出臺,意味著共產黨人不僅僅要守底線,更要有作為。尤其是作為“關鍵少數”的黨員領導干部,更要擔起該擔當的責任,杜絕為官不為和為官亂為的現象。三份文件的出臺,織就和完善了一張全面從嚴治黨的大網,具有重大意義。
問責需要操作規范。現實中,責任往往被層層分解,一些重大問題很多時候“沒了下文”,無人擔責,遭到群眾詬玻責任并不抽象,完全可以條分縷析,落實到人,落實到事,落實到行為。《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將堅持“問題導向”,對于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后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
有責任就要擔當,擔當需要理直氣壯,不能畏首畏尾。關鍵時刻,共產黨人要敢于站出來,直陳弊病,與不良風氣做斗爭;勇于擔當的黨員干部,正己修身,也推己及人,中國共產黨最優秀的品質從他們身上由內而發,影響身邊的人,動員身邊的人,一心向往所有的黨員共同追求最優秀的作風。
問責有強大懲戒手段,但不止于懲戒。共產黨人的擔當是一種主動進取精神,永遠追求著黨的理想信念。問責更重要的是激發黨員和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做到主動擔當,自覺擔當。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也只有讓不作為的人無路可退,無處遁形,無處安身,才能讓真正具有使命感的黨員干部積極涌現,讓他們在關鍵位置上充分發揮作用。
問責條例的出爐,是繼廉潔自律準則和紀律處分條例之后,共產黨員給自己戴上的另一個“緊箍咒”,充分體現了中央從嚴管黨治黨的信心和決心,我們為此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