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鼓勵和吸引優秀人才到山區和農村中小學校任教,穩定山區和農村骨干教師隊伍,清遠市各級財政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提高農村教師待遇。 一是對北部四縣在農村(含鄉鎮所在地)執教未滿三年的符合有關條件的中小學教師,每人每月發放500元的崗位補貼。市財政投入137.4萬元。 二是對符合條件的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提高崗位津貼,從最初的每人每月500元提升的標準到700元,市財政投入1517萬元。 三是對符合條件的在農村學校從教滿25年并在農村從教至退休的教師,實行終身崗位津貼,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標準發放,市財政投入402萬元。 通過以上三項政策,出現一些城鎮教師自愿到農村任教的現象,實現了優質師資往農村邊遠地區輸送,體現了良好的政策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