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粵府〔2014〕2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市危舊房改造計劃工作的通知》(建辦保函〔2015〕217號)的工作要求,為落實我市“十三五”期間規劃項目建設,同時為“十三五”棚戶區改造規劃布局提前打好基礎,進一步推進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以重點項目促進房地產平穩較快發展,現公開征集深圳市城市棚戶區改造建設工程項目。
一、項目申報范圍
深圳市范圍內使用年限較久、房屋質量較差、建筑安全隱患較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設施不齊全、環境污染嚴重、能耗嚴重超標等通過綜合整治、修繕加固等措施難以有效改善或消除的區域,包括政府征收項目、舊住宅區、舊工業區、城中村等集中連片的改造區域和危舊房屋、舊廠房等單體、分散的亟待改造、更新項目。
二、項目申報條件
城市棚戶區改造建設工程項目分為開工建設項目和前期籌建項目兩類。原則上單個項目的總投資應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具體申報條件如下:
(一)開工建設項目
已列入城市更新年度計劃,項目城市更新單位單元專項規劃已批復,城市更新實施主體已經區政府(管委會)城市更新管理部門確認,項目原則上應保證于9月開工建設。
(二)前期籌建項目
已列入城市更新年度計劃、尚處于前期規劃論證階段、暫不具備開工條件,但確能在“十三五”期間開工建設的項目。
三、申報內容
主要包括項目名稱、責任單位、建設單位、建設規模及內容、土地性質、占地面積、總投資、資金來源及籌措方式、計劃投資、現階段項目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詳見附件項目情況表。
四、享受政策
享受國家開發銀行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戶區改造優惠政策貸款。
五、工作要求
(一)請各區政府(管委會)要求區城市更新主管部門會同住房建設主管部門將已在建、擬準備開工、前期籌建的城市更新項目逐一填寫項目情況表并報我局。
(二)鼓勵社會相關單位積極申報。
以上申報務必于2015年6月15日中午12:00之前將項目情況表報送郵箱(zxj@szjs.gov.cn),并將紙質版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后報送我局住房保障處(設計大廈918室),過期不再補報。
(三)我局對申報項目進行篩選后,按要求分別列入開工設項目及前期籌建項目,納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基本情況申報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