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新生嬰兒怎么樣上戶口?重慶市新生嬰兒(含計劃外、非婚生育嬰兒、國外出生嬰兒)申報入戶指南如下:須知
一、受理范圍:
(一)、新生嬰兒(含計劃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國外出生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到新生嬰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
(二)、出生后未落戶尚未成年或雖已成年尚無獨立生活能力或需父母供養的,可在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申請落戶。
二、辦理程序、時限及手續:
(一)、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新生嬰兒入戶,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持相關手續到派出所辦理,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具體手續如下:
1、《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2、《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父母《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
5、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①、房屋產權證;②、房屋使用權證;③、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計劃外、非婚生、超生6周歲以下小孩申請隨父母入戶的,由父母持相關手續到派出所申報,由派出所所長審批,10個工作日審結,審批同意的到派出所辦理入戶。審批手續如下:
1、父母申請書;
2、《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父母《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①、房屋產權證;②、房屋使用權證;③、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三)、計劃外、非婚生、超生6周歲以上小孩申請隨父母或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含6周歲下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入戶的,由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持相關手續到派出所申報,由派出所審核后報分局審批,35個工作日審結,審批同意的到派出所辦理入戶。審批手續如下:
1、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申請書;
2、《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①、房屋產權證;②、房屋使用權證;③、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
6、民警調查報告;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四)、國外出生嬰兒入戶的,由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持相關手續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具體手續如下:
1、國外子女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國外出生證明內容公證書原件;
2、父母回國使用的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3、父母《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父母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①、房屋產權證;②、房屋使用權證;③、經市房交所登記的購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④、單位總產權證及分房通知單);
5、《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