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退休漲多少工資,哈爾濱市退休工資如何計算最新消息:
哈爾濱市現行養老金計發辦法由三種辦法組成,即我們通常稱的“原辦法”、“新辦法”、“試點辦法”,以三種辦法中的高值享受養老金。其中:新辦法比原辦法高出部分,要予以封頂限制。1999 年7 月1 日至2000年6 月30日退休的,準予計入高出部分的10 % ; 2000犯年7 月1 日至2001 年6 月30 日退休的,準予計入高出部分的20%; 2001 年7 月1 日至2 002年6 月30 日退休的,準予計入高出部分的30 % ;以此延續計入,至2004年7 月l 日以后退休的,準予計入高出部分的50 % ,由于實行了試點辦法,以后不再延續計入。
從2004年7 月起,實行養老金試點計發辦法。試點辦法比原辦法(原辦法與新辦法對比后的高值)高出部分予以封頂限制。2 004年7 月1 日至2004年底退休的準予計入高出部分的10 % ;以后每年按20%的比例遞增。2009年以后退休的,按實行計算的標準執行。
“原辦法”是指按國發(1978 ) 104號文件規定享受養老金人員,退休時以1995 年末封存的檔案工資,加上1996-1998 年社平工資增量 的40 % ( 19 96年7 月至1997 年6月退休的24元,1997 年至1998 年7 月退休的5 .76 元,1998 年7 月至1999 年6 月退休的18 . 57 元,共48 . 33 元)為基數,按參加工作時間確定計發比例后,再加上國家、省、市規定的各項補貼(檔案工資是等級工資的,工人l58.50 元,干部160 .50 元,享受全薪待遇的162 . 50 元;檔案工資是崗位技能工資的,工人132 . 50 元,干部134 . 50 元,享受全薪待遇的136 . 50 元)等待遇計發的養老金。
“新辦法”是指按國發(1997 ) 26 號、市政府( 1999 ) 33 號令及實施細則規定計發的養老金。根據某職工在崗時繳費情況及工作年限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整金構成。
基礎養老金:上年度市區企業職工平均工資×20 %
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存儲額÷120
過渡性養老金:被保險人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乘以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辦法前(1996 年6 月30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再乘以1 . 4 %。
調整金:80元。
“試點辦法”是2004年7 月1 日起按黑勞社發( 2004)67 號《黑龍江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計發的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職工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l%。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職工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個人帳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帳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式中“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為
退休年齡 | 40 | 41 | 42 | 43 | 44 | 45 | 46 | 47 | 48 | 49 | |
計發月數 | 233 | 230 | 226 | 223 | 220 | 216 | 212 | 208 | 204 | 199 | |
退休年齡 | 50 | 51 | 52 | 53 | 54 | 55 | 56 | 57 | 58 | 59 | |
計發月數 | 195 | 190 | 185 | 180 | 175 | 170 | 164 | 158 | 152 | 145 | |
退休年齡 | 60 | 61 | 62 | 63 | 64 | 65 | 66 | 67 | 68 | 69 | 70 |
計發月數 | 139 | 132 | 125 | 117 | 109 | 101 | 93 | 84 | 75 | 65 | 56 |
注:該表數位為國函【2004】36 號確定值。
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為職工本人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職工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 . 2 %的乘積。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職工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年限× 1 . 2 %
實例:某企業職工,1954 年12 月出生,性別:女,崗位:工人,1975 年12 月參加工作,2004年12 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1995 年檔案封存工資為崗位技能工資449 元(等級工資需減去6 元糧油補貼,計入“各項補貼”項目))
按此人2004年12 月辦理退休手續,用三種辦法分別計算。
(一)、按國發(1978 ) 104 號文件計發養老金。
按比例計算退休金:(449 + 48 . 33 ) ×75 %=373 元
( 92 ) 29 號文10 %退休金各項補貼:( 373 + 44)×10 %=42 元
各項補貼:132 .50 元
養老金總額:547 .50 元(統籌基金支付時減6元交通費,屬統籌外項目)
(二)、按市政府(1999 ) 33 號令計發養老金。
該人1996 、1997 、1997 三年平均月繳費工資分別為691 . 17 元、605 . 92 元、611 . 08 元。個人帳戶累計:9945 . 02 元。
基本養老金由四部分組成
基本養老金=基礎性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整金。
基礎養老金:9929 (2003 年企業平均工資)÷12 ×20 %=165.48 元
個人帳戶養老金:9945 . 02 ÷ 120 =82 . 88元
計算指數:(691.17 ÷387.9167+605.92÷434.3333+611.08÷464.4167) ÷3=(1.7817+1.3951+1.3158)÷3=1.4975
視同繳費年限:1996年6 月30 日?? 1975 年12 月=20 年
系數:1 . 4 %
過渡性養老金:827.4167×1.4975 ×20×1.4 % =346.94
調整金:80 元
按(99 ) 33 號令計算的養老金:
基礎性養老金:165 . 48 元
個人帳戶養老金:82 . 88 元
過渡性養老金:346 . 94 元
調整金:80 元
合計:675 . 30 元
(三)、按黑勞社發(2 004)67 號(試點辦法)計發養老金。養老金由三部分組成,即: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996 年一一2004年個人繳費工資為:1996 年:691 . 17 元1997 年:605 . 92 元1998 年:6 11 . 08 元1999 年:644.42 元2000年644. 42 元2001 年:737 . 09 元2002 年:870 . 52 元2003 年:1107 元2004年:1 ?6月1165 元 7 一12 月1159 元
繳費年限:退休當年當月減去參加工作時間2 004年12 月一1975 年12 月=29 . 08 年
視同繳費年限:1996年6 月30 日一1975 年12 月=20 . 58 年
社平工資取值:2004年6 月30 日前企業社會平均工資為9929 元,2004年7 月一12 月全部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12031 元。
指數計算:
[6691.17÷387.9167+605.92÷434.3333+611.08÷464.4167+644.42÷526.1667+644.42÷526.1667+737.09÷586.8333+870.52÷657.0833+1107÷732.6667+(1168÷827.4167+1159÷1002.5833)÷2]÷9
=[1.7817+1.3951+1.3158+1.2247+1.2247+1.2560+1.3248+1.51091+(1.4080+1.1560)÷2] ÷9
=1.3684
基礎養老金=(職工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 l %
基礎養老金=(1002 . 5833 + 1002 . 5833×1 . 3684 ) ÷2 ×29 . 08 ×l % =345 . 25 元
個人帳戶養老金=9945 . 02 ×195 ( 50 歲相對應月數)=51 元
過渡性養老金=職工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職工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年限× 1 . 2 %
過渡性養老金=1002 . 5833× 1 . 3684 × 20 . 58 × 1 . 2 %=338 . 81 元
試點辦法合計金額:735.06元
按99 年33號令計算的金額與按國發(78 ) l04號計算兩者比較高值為675 . 30 元。
試點辦法735 元與原辦法675 . 50 元之差為59 . 76 元。將超出部分10 %加入到原辦法金額中即675.30元+5 . 98 元,最后該人養老金總額為681 . 28 元
現行辦法政策依據及計算方法
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黑勞社發〔2009〕13號,關于過渡期結束后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計發辦法: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基本養老金
其中: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加上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除以2乘以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乘以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乘以視同繳費年限乘以1.2%。
現行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取消了“三種”辦法的對比,取消了封頂限制
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關于養老金的幾個真相!對于如此重要的內容,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明曉其內容。下面小編為你總結一下。
1. 哈爾濱市你每月養老金交多少
根據國際政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賬戶管理,由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養老金在繳納比例上,企業繳20%,職工繳8%。
個人繳費的全部8%進入個人賬戶(私戶),公司繳費的20%全部進入了統籌賬戶(公戶)。
統籌賬戶中,除了全國人民繳納的錢,還包含了財政補貼和投資收益。而個人賬戶實行完全積累制,這錢是完全屬于你的。
小王在北京工作,我們以他為例,他養老金繳存了15年,每月工資都為5000元,那么他每月養老金為5000×20%+5000×8%=1400元。15年下來,他養老金將繳存25.2萬元。
2. 哈爾濱市養老金轉移能轉多少
國務院2009年對養老金的轉移做了詳細規定,從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暫行辦法明確,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在跨省就業時隨同轉移;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同時,還轉移單位繳費的12%。
也就是說,如果你從一個城市到另外一個城市,你的個人養老金可以全部轉走,另外單位為你繳納的20%養老金里面,你可以轉走12%。
辦法還規定,為避免參保人員因辦理轉續關系而在兩地往返奔波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地,由社保經辦機構發給參保繳費憑證;在新就業地參保,只需提出轉續關系的書面申請,轉入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則為其協調辦理審核、確認和跨地區轉續手續。
3. 哈爾濱市養老金能提前支取嗎
根據現有制度,養老金一般不可以提前支取。只有兩種情況可以提前支取個人部分:一是出國定居,二是死亡。退休時如未繳滿15年,只能提取個人部分。
我們所繳的社保進入了統籌帳戶和個人帳戶這兩個賬戶,如果在辦理退休前去世了,繼承人是可以繼承個人賬戶中的錢。
如果是移民等特殊情況,你只可以把養老保險的個人帳戶里的錢取出來,一旦取出來了,這份養老保險也就終止了,無法恢復。
4. 哈爾濱市養老金領取需要哪些條件
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才能每月領取: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2)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注意兩者不是或者的關系。另外,如果你累計繳費不滿15年,那么在退休時可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中的累計部分的資金。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5. 哈爾濱市流動就業養老金從哪兒領?
如果小王在北京工作了10年,然后又在長沙工作了5年,他的養老金在哪里領取呢?
根據規定,參保人員跨地區流動就業,應當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時,應按照“戶籍地優先,從長、從后計算”的原則,根據參保人在各個參保地的繳費年限,來確定養老金待遇領取地 。如果參保地和戶籍地一致,退休時養老金在戶籍地領取。
如果不一致,按照參保繳費滿十年的參保地來確定。如果參保人有多個參保繳費滿十年的參保地,按最后一個來確定待遇領取地。
如果參保人在所有參保地繳費都不滿十年,要把養老保險關系和相關基金轉回到戶籍地社保經辦機構。參保人可以現在辦理轉移手續,也可以在辦理退休手續前,將養老保險直接轉移到待遇領取地。
6. 哈爾濱市當你退休時,每月能領多少退休金
我們退休時,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金額決定領取養老金的多少。
每月退休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如何計算呢?這里有公式:
基礎養老金=(本人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實際賬戶累計額/計發月數(60歲退休按139個月計算)。
我們還以北京小王為例,25歲工作,60歲退休,工作了35年。工作不變,都是5000元,并且與社會平均工資持平。那么他的養老金為:
月領養老金1268元={(5000+5000x1)2x15x1%}+(5000x8%x12x15/139)
月領養老金2959元={(5000+5000x1)2x35x1%}+(5000x8%x12x3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