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1日后參保的人員屬“新人”,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此次變化最大體現在基礎養老金這塊。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個人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繳費年限×1%。這次改革鼓勵的參保人員多繳多得,實際上就分別體現在這個公式里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和“個人繳費年限”兩項上。
首先,“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體現“多繳多得”。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個人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個人歷年每月繳費工資與相應年份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比值的平均值。
假設一位參保人員選擇以“上年度社平工資”的300%來繳費,那么他的“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為3,另一位參保人員選擇以“上年度社平工資”的60%來繳費,那么他的“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為0.6。以今年退休為例,2005年度社平工資是1881元,“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就是1881×3或1881×0.6,差別非常大。
其次,“個人繳費年限”體現“繳費時間越長,得到的越多”。每多繳一年退休時多得百分之一。
而過去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是:基礎養老金=個人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15年以上的參保人員無論繳費水平的高低和繳費年限的長短,基礎養老金都一樣:以今年退休為例,是1881×20%=376.2。新的計發辦法中繳費30年和15年的參保人員的基礎養老金的計發比例則分別為30%和15%,差別很明顯。
個人賬戶養老金因人而異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應的計發月數。
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每個退休年齡都有一個相對應的計發月數,比如退休年齡是40歲的,計發月數為233;退休年齡是70歲的,計發月數是56。年齡越大計發月數就越小,每月個人賬戶養老金的錢領得就越多。
而過去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120。大家的計發月數都是120。造成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年限與實際領取年限有較大差距。
2016廈門退休金計算方法
最新消息:養老金歸集方案已形成初稿 正征求相關部門意見
備受矚目的養老金投資運營邁出重要一步。據了解到,養老金歸集方案目前已形成初稿,正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按計劃嚴格落實任務分工,抓緊推進相關工作,確保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按期順利實施。
今年8月頒布實施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投資辦法》)明確,養老保險基金實行市場化、多元化、專業化投資模式,并對基金投資管理主體和職責、投資范圍和比例、投資風險防控和監管機制、信息報告和法律責任等作出了規定。
此后四個月,養老金投資領域一直未有進一步的措施出臺。對此,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貫徹落實《投資辦法》需要有一系列配套工作細則。目前,人社部會同財政部等部門成立了工作小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確了具體任務、部門分工和時間要求,正在制定地方養老保險基金歸集劃撥流程、投資信息披露和報告制度、財務會計核算細則等配套政策辦法。
具體到養老金歸集方案,上述負責人表示,目前已形成初稿,正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下一步,人社部將按計劃嚴格落實任務分工,抓緊推進相關工作,確保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按期順利實施。“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政策的完善,有利于增強養老保險制度的吸引力,調動群眾繳費積極性,擴大參保覆蓋面;有利于拓寬基金來源,推進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有利于增強基金支撐能力,促進制度可持續發展。”他說。
據了解,正在制定的養老金歸集與轉移辦法將確定中央、省、市縣之間,還有受托機構之間,資金劃入劃出的具體流程,包括一些財務會計規則等等。
公開數據顯示,截至底,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30626億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3845億元。若從上述兩項的數值計算,累計結余的數額約3.5萬億元。根據人社部的測算,養老金投資運營的總規模有望超過2萬億元。只有將養老金從地方逐級歸集,資金上劃到中央層面統一管理,養老金入市才可能發揮預期作用。歸集方案的完成無疑為投資運營做好了“第一步”的鋪墊。
多數業內人士認為,如果養老金正式入市,一方面可以有效激活養老金的投資運營效率,強化養老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另一方面則將會給資本市場帶來龐大的新增流動性支持,注入新的活力。
不過,養老金入市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夠實現。各地養老基金向中央層面的歸集需要時間,需要確定基金管理機構、簽署完善委托的協議也需時日。有專家認為,如果按照正常的流程,養老金的入市流程需要再經歷半年以上的時間。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資金歸集在內,養老金投資仍需邁過一些難關,涉及復雜的利益調整和制度調整。
《社會保險法》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但時至今日,養老保險基金還沒有實現全國統籌,甚至省級統籌也未全部實現。
專家認為,如果養老金多數歸集于中央統籌而地方政府沒有收益,地方會缺乏將養老金管理權上交的積極性。同時,如果不解決養老金結余地區差異的問題,養老金富集地區就可能出現低估養老金規模等問題,形成養老金管理的新問題。
一位地方社保系統人士透露,在中央層面的歸集辦法出臺之前,各地可能會按兵不動,歸集辦法出臺之后,也會遇到種種困難,實現養老金投資的道路不會“順風順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