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2017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
主要數據公報①
潮州市統計局
2017年5月30日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2017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2017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要求,我市于2015年11月1日進行了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②工作。這次調查以全省為總體,縣(市、區)為子總體,采取二階段、分層、概率比例、整群抽樣的方法,我市最終調查人口為96819人,其中常住人口為82604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總量的3.13%。根據這次調查推算的常住人口主要數據如下:
一、總人口
2015年末,全市常住總人口③為264.05萬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總人口266.98萬人④相比,五年間共減少2.94萬人。
二、家庭戶人口
2015年末,全市共有家庭戶⑤64.53萬戶,家庭戶人口為259.98萬人,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4.03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4.12人減少0.09人。
三、性別構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為132.40萬人,占50.14%;女性人口為131.65萬人,占49.86%。總人口性別比(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103.11下降為100.58。
四、年齡構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歲人口為44.60萬人,占16.89%;15-64歲人口為192.69萬人,占72.97%;65歲及以上人口為26.76萬人,占10.13%。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0-14歲人口的比例下降1.38個百分點,15-64歲人口的比例下降0.34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例上升1.72個百分點。
五、民族構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漢族人口為263.05萬人,占99.62%;各少數民族人口為1萬人,占0.38%。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減少1.76萬人,下降0.67%;各少數民族人口減少1.17萬人,下降53.91%。
六、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學(指大專及以上)教育程度的人口為14.31萬人;具有高中(含中專)教育程度的人口為40.08萬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口為99.22萬人;具有小學教育程度人口為78.52萬人(以上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包括各類學校的畢業生、肄業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每10萬人中具有大學教育程度的人數由3803人上升為5418人;具有高中教育程度的人數由12859人上升為15181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數由39988人下降為37576人;具有小學教育程度的人數由32808人下降為29737人。
七、城鄉人口⑥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168.46萬人,占63.80%;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95.59萬人,占36.20%。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城鎮人口增加1.6萬人,鄉村人口減少4.5萬人,城鎮人口的比例上升1.3個百分點。
八、人口的流動
全市常住人口中,現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縣(市、區)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為15.18萬人,占5.75%。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現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縣(市、區)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減少11.96萬人,下降44.08%。
九、縣區人口變化
經核定,湘橋區2015年常住人口⑦總量為58萬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總人口45.25萬人相比,五年間共增加12.7萬人,增長28.18%,年平均增長率為5.09%。
楓溪區2015年常住人口總量為14.46萬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總人口15.01萬人相比,五年間共減少0.55萬人,下降3.66%,年平均下降率為0.74%。
潮安區2015年常住人口總量為104.16萬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總人口118.53萬人相比,五年間共減少14.17萬人,下降12.12%,年平均下降率為2.55%。
饒平縣2015年常住人口總量為87.1萬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總人口88.19萬人相比,五年間共減少1.09萬人,下降1.24%,年平均下降率為0.25%。
注釋:
①為增強縣一級單位的代表性,使調查數據更好地為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服務,參照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做法,我省這次調查的樣本量在國家下達任務的基礎上作了擴大。
②這次調查的登記對象為調查標準時點在抽中調查小區內居住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臺居民和外國人)。
③常住人口具體包括:1.居住在本鄉、鎮、街道,并已在本鄉、鎮、街道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的人;2.在本鄉、鎮、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戶口登記在本鄉、鎮、街道以外的人;3.在本鄉、鎮、街道居住不滿半年,但已離開常住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4.居住在本鄉、鎮、街道,常住戶口待定的人;5.原住本鄉、鎮、街道,調查登記時在國外工作或學習的人。
④本公報涉及的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均為普查公報數,調查標準時點為2010年11月1日零時。
⑤家庭戶是指以家庭成員關系為主、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人組成的戶。
⑥城鄉人口是按2008年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進行劃分。
⑦2013年我市調整行政區域,原潮安縣的磷溪鎮、官塘鎮、鐵鋪鎮劃歸湘橋區管理。因此,2010年湘橋區人口數據不含磷官鐵人口,2015年包含磷官鐵人口;潮安區2010年人口數據包含磷官鐵人口。